-
索引号20240913-180228-624
-
发布机构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1-25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年初预算项目8个,即: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专项经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县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养殖业保险专项资金、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甘蔗保险专项资金、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水稻保险专项资金、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玉米保险补助资金。现对以上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项目一: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良种场属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所属一个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全场现有职工7人,退休职工22人,除3位管理人员正常上班外,其余4人在外自谋职业,全场靠土地出租、土地承包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各种保险、稅收的上缴。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场人居环境卫生水平,我场拟对场区道路开展整治行动,预计水泥硬化道路长100米、宽8米,预计所需投资15万元。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水泥硬化道路管理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加强场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场区环境卫生质量,确保我场的创卫成果,惠及场区所有企业员工及周边群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度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收到两场稅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22万元,实际收到拨款22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度项目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场10万元,石屏县良种场1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县财政局国库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省财政厅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是22万元,污水处理厂用10万元发放职工工资,石屏县良种场12万元用于职工经营性补助及花区管理费支出计5.7万元,剩余经费我场经商议同意汇同2020年余额來修建场区与住宅区道路。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县财政局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省财政厅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一)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为做好项目承包工作,我场制定了初步方案,并就费用问题征求询问等多施工单位,最终确定目的总投资为15万元。项目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工程预算,同时在项目执行中采取节约成本的措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价格,未有超出财政预算审核的情况发生。工程选聘依照预算评审结果编制招标控制价,并依照控制价依法依规进行选聘,合同中标价未超选聘控制价。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款支出进度,未出现超进度拨付情况。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为了科学组织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工作,合理安排建设资金,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并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本项目按时组织了前期各项工程,施工单位顺利进场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质量良好,项目建设质量由我场和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等共同监管。各方执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项目建设质量实施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质量良好。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为33%。进一步保障场区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改善营商环境,提升环境质量和面貌,项目实施中应做到统筹兼顾,合理施工。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合理控制成本、使用资金。我场领导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明确项目执行计划、考核指标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人力物力完成项目各阶段的任务。项目实施后惠及场区所有企业员工及周边村庄群众,效果较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场区环境卫生整治费项目较好,成功完成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环境保障,主要得益于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保障;厘清职责,层层包保是关键;多方联手是主要手段;强化督办,化解问题是必要措施;突出重点,克难攻坚是重要手段。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场区道路因重车经常碾压,导致每1-2年就需重修。改进措施:动员周边商铺参与出资,减缓资金压力。责任界限不够明朗。改进措施:可突出重点,消除盲点,把问题及时处理。
项目二: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抓好检测站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督工作,积极为石屏县高原特色农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检测站主要职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技术服务。
2、项目内容:检测技术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50人次以上;开展水果蔬菜样品抽样定量检测300个批次以上;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 。检测仪器设备日常维护检修 ,开展委托检测及技术服务等。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培训66人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样300批次;及时完成对全县果蔬农残快检机构的技术指导服务和耗材供给;支出各项财政资金10万元,无资金结余。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其中检测技术培训50人次,抽样300个,检测仪器设备日常维护检修 ,开展委托检测及技术服务等。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培训50人次;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样300批次;3、及时完成对全县果蔬农残快检机构的技术指导服务和耗材供给;
项目工程完成情况:成功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培训66人次;全年共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596批次,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4045样次,超额完成指标任务。认真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食品安全保障。社会调查满意度达90%。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绩效评价依据:石农科请[2020]93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社会:调查满意度达9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已拨付1万元,剩余部分正在拨付支出中。
(二)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已经全部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继续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逐年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预算经费,按时拨付项目资金。
项目三:县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石屏县动物疫控中心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及上级业务部门大力支持下,以全面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及猪、牛、羊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全面免疫,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和“24字”防控方针要求,以“两个努力确保”为目标,逐村逐户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安排部署好全县全年防疫工作,疫苗调运下发,及时指导监督全县各乡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集中人力、物力、时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实施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1.提高防疫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对散养户继续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以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的预防免疫工作,畜禽圈舍集中消毒面达100﹪;继续加强对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免疫应免畜禽免疫率达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确保县域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2.进一步规范免疫档案建设。按照规定要求乡镇畜牧兽医站及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含免疫电子档案);规模场要严格执行石屏县县规模养殖场(户)免疫档案管理办法,养殖档案建档率100﹪。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完善补免记录,做到记录清晰,条理分明;进一步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免疫、消毒、用药、封闭管理、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做好补免工作。在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的同时,适时组织各乡镇进行补免工作。重点做好强制免疫中“三不打”牲畜、补栏牲畜、出栏淘汰牲畜的补免工作,要在每个月固定时间集中补免,集中人力、时间对未免牲畜进行补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4.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省、州、县统一安排部署,一是进一步抓好疫情排查和监测。对所有养猪场(户)排查、监管到位,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场一猪,不留死角,排除内在隐患。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必须到村、到组、到户,“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粘贴到每户养猪户门上,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备足应急物资。四是对可疑猪只及时采样送检。五是做好应急和长期防控非洲猪瘟的准备。
5.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1)继续抓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利用各种途经通过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目的意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涉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全县所有养殖户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2)加强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村防疫人员业务技能。县动物疫控中心充分利用各乡镇在召开春、秋两防动员培训会契机,县动物疫控中心将组织技术骨干分赴各乡(镇),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当前的动物疫情形势、防疫技术规范、防疫反应处置、生猪“321”免疫技术要点等为内容,进行系统的讲授。通过培训,达到防疫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确保动物防疫规范操作、高质量、快节奏的有序推进。
6.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调工作,按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布置,以常规监测、随机抽检和集中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作为监测重点。禽流感重点在规模养殖场、活禽交易场、家禽饲养密集区;口蹄疫重点监测规模养殖场和交通沿线的乡镇村。要充分发村防疫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疫情监测,做到不漏、不少、不缺任何监测点,确保做到疫情早上报、早处理、早控制。
7.认真做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认真摸底调查牛、羊、犬只的存栏量,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布病的检测工作;春、秋两季做好犬只的狂犬疫苗的免疫工作,并对犬只做好免疫标识管理。
8.认真做好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加强预警预报,进一步加强全县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工作,研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特点与流行规律,分析当前和今后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形势及发展趋势,为加强我县动物疫情发生风险的精确预测和预报能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加强猪圆环病免疫工作,在春秋两防期间,加强对猪圆环病毒免疫工作,力争在免疫抗体监测达到70%,病原学阳性率有明显下降。
10.落实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方针指导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准备好各种应急物资,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全力以赴,按“早、快、严”的原则,有效地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保证疫情不蔓延和不扩散。
11.扎实做好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饲料中违禁药物的宣传及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2.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和日常运行,认真落实好生物制品的各项工作措施,严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物制品、畜禽标识及免疫档案等证物的发放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各种疫苗、免疫档案和畜禽标识的有效供给,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3.搞好各种业务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认真把关,保证各种业务数据的准确无误,特别是动物防疫免疫数据和疫情监测数据的及时汇总和准确上报。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1.免疫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截止11月1日,全县应免猪口蹄疫O-A二价灭活疫苗17.5835万头、实免17.2080万头,免疫密度达 97.86%;应免猪瘟17.5835万头,实免17.1960万头,免疫密度达 97.8%;应免猪蓝耳病17.5835万头,实免17.1960万头,免疫密度达 97.8%;牛应免O-A二价口蹄疫灭活疫2.0756万头,实免2.0201万头,免疫密度达 97.33%;羊应免O-A口蹄疫3.8309万只,实免3.7717万只,密度达 98.45%;鸡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93.5794万羽,实免90.3117万羽,密度达 96.51%;鸡新城疫应免 93.5794万羽,实免89.3475万羽,免疫密度达 95.48%;鸭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4.9529万羽、实免 4.7553万羽,密度达 96.01%;鹅应免高致病性禽流感 2.1585万羽、实免2.0712万羽,密度达 95.96%,小反刍兽疫应免3.8309万只,实免3.7717万只,密度达 98.45%;
2.免疫抗体监测
2.1口蹄疫抗体水平
猪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15场(户)134份血清,合格117份,合格率达87.31%,猪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12场(户)67份血清,合格62份,合格率达92.54%;牛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17场(户)100份血清,合格85份,合格率达85.00%,牛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20场(户)117份血清,合格100份,合格率达85.47%;羊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17场(户)127份血清,合格111份,合格率达87.40%,羊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18场(户)142份血清,合格119份,合格率达83.80%。
2.2小反刍兽疫抗体水平
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监测16场(户)292份血清,合格264份,合格率达90.41%。
2.3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及新城疫免疫抗体水平
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Re-11亚型免疫抗体监测18场(户)400份血清,合格349份,合格率达87.25%;禽流感H5N1Re-12亚型免疫抗体监测18场(户)400份血清,合格367份,合格率达91.75%,禽流感H7N9Re-3亚型免疫抗体监测18场(户)400份血清,合格353份,合格率达88.25%;鸡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12场(户)200份血清,合格166份,合格率达83.00%。
2.4猪瘟免疫抗体水平
猪瘟免疫抗体监测19场(户)184份血清,合格159份,合格率达86.41%;
2.5猪蓝耳病免疫抗体水平
猪蓝耳病免疫抗体监测19场(户)184份血清,合格148份,合格率达80.43%。
3.病原学监测
3.1布病病原学监测
共监测猪4户40份、牛7户40份、羊14户120份血清样品,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3.2猪圆环病原学监测
共监测猪圆环病2户18份样品, 阳性检出1份,阳性率达5.56%。
3.3口蹄疫O型病原学监测
共做猪4户40份、牛7户40份、羊2户20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3.4小反刍兽疫病原学监测
共监测羊4户30份血清样品监测, 阳性检出0份,阳性率达0%。
3.5猪伪狂犬病原学监测
共监测猪伪狂犬病2户18份样品, 阳性检出2份,阳性率达11.11%
4.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按照《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监测及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牛结节性皮肤病紧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疫控中心重点开展了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共出动车辆20车次,人员60人次,排查9个乡镇115个村委会、养殖户(场)30场(户)、排查生猪3.5万头、牛1.2万头、羊1.3万只、家禽28.973万羽,关闭生猪交易市场18个、检查消毒过往车辆62辆次、印发及粘贴科普材料1200份、印发简报11份、培训73场次1321人次。采集畜禽样品418份进行病原学监测,其中养殖环节样品318份,屠宰环节样品20份、全血60份,通过检测全部为阴性,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我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得也很到位,效果也较理想,但切不可掉以轻心,下阶段还应适度加大监测数量和频次,做到科学有效防控。
5.继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
全县9个乡镇自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来,动物疫病防控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得到方能分调动,减轻了乡畜牧兽医站直接参与动物免疫注射的压力,规范了乡畜牧兽医站履行动物防疫监督职责的能力,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工作走上了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和“以制度管人、以合同管人、以绩效定资”的轨道,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6.开展动物免疫信息化平台建设
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0年全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暨2021年春防工作动员会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上半年选择了基础条件较好的3个乡镇即宝秀、坝心、哨冲作为示点乡镇推广,在取得一定的经验后,从7月开始龙朋、龙武等未开展的6乡镇全面推开。通过开展信息化平台,一是可适时掌握动物防疫过程中疫苗数据实时性汇总、免疫进度、免疫密度实时化、可视化。二是可适时掌握各环节实时信息、实现疫苗库存、调拨数据第一手资料,有利于工作开展。三是可适时掌握疫苗实时数据,冷库温湿度情况,保证疫苗安全、保量供应 。四是信息采集更加便捷、数据可自动汇总,报表自动生成。
7.人畜共患病风险评估
在全县设置12个人畜共患病风险评估基点,其中行政村6个(山区乡镇4个;交通沿线、养殖密集区2个),规模养殖场6个(猪场1个、牛场2个、羊场1个、禽场2个),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12个基点进行信息汇总、分析,可及时掌握全县疫情动态、有效降低疫情风险,提高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能力。
8.养殖环节“瘦肉精”快速监测
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红农发〔2021〕9号)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21年6月在全县9乡镇开展了活畜养殖环节“瘦肉精”快速监测,共抽检活畜养殖场(户)103个105份猪、牛、羊尿液样品,其中猪尿48份,牛尿36份、羊尿21份 ,通过筛查,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违禁药物检出率为0。
9.2021年度畜禽产品质量风险监测
为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红农办法〔2021〕6号)通知要求,石屏县疫控中心于2021年6月、9月、11月完成全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抽样76批,其中鸡肉29批(养殖场),猪肉29批(屠宰场),鸡蛋18批(蛋鸡养殖场),抽样遵守“信息可追溯”和“休药期执行完毕”两项重要原则,严格保证每个样品的代表性和公正性,确保抽样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6月1-11月1日,红河州兽药饲料监察所对我县的76批样品进行了检测,全部为阴性,监测结果表明,石屏县畜产品安全是有保障的,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吡啶等十三种磺胺类药物残留的风险性较低。
10.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充足
为了扎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县一是在秋防开始前购进并发放到各乡镇猪瘟、蓝耳疫苗18万头份,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72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9.25万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5.5万头份及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毫升、小反刍兽疫苗2万头份作为秋防备用疫苗,同时还对县中心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现有的冰箱、冰柜等保苗设备进行了维修和保养,确保疫苗质量。二是动物疫控中心及乡镇畜牧兽医站购入消毒药物66.738吨、一次性防护服1520套、背负式电动喷雾器32台,防疫工作需要的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充足。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责任落实。2021年动物防控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实行县级领导对(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挂钩包保制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了组织保障。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期间,县动物疫控中心抽调技术人员组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深入一线,了解疫情动态和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规模养殖场则派专人负责免疫。
(二)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依法治牧”的方针,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动物防疫工作实行“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运行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2021年重大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目标明确: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达到70%以上。县疫控中心根据州动物疫控中心对我县畜牧兽医工作下达的各项任务,将全年各类重大疫病防治、常规疫苗免疫、疫情上报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兽医站,与各乡镇签订了《石屏县2021年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从而对各乡(镇)兽医员实行量化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从而严格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督查,确保防疫进度。为保证全年工作落到实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技术骨干对全县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开展防疫员培训,指导免疫接种、场地消毒、过敏救治,监督防疫物资使用,加强疫情监测,协调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防疫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虽然我县在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坚持常年补针,坚决消除免疫空白。对集中免疫时未能免疫接种的孕畜、仔畜、病畜和新补栏的畜禽进行跟踪服务,查漏缺,及时做好补针工作,同时逐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全面提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动物免疫方式质量。
2.继续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省、州、县统一安排部署,一是进一步抓好疫情排查和监测。对所有养猪场(户)排查、监管到位,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场一猪,不留死角,排除内在隐患。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必须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备足应急物资。四是对可疑猪只及时采样送检。五是做好应急和长期防控的准备。
3.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积极主动搞好动物防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严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四:养殖业保险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程度,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减少灾害、疫病和市场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冲击,保障我县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稳定,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转型升级,国家实施了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最大限度地降低养殖户在疫病等自然灾害中的损失和风险。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2021年计划投保能繁母猪2.3万头,育肥猪7万头。每头能繁母猪保费60元,育肥猪保费32元,共计划投入资金362万元。
(二)项目工程完成情况
2021年实际投保能繁母猪2.4701万头,育肥猪5.1814万头。每头能繁母猪保费60元,育肥猪保费32元,共投入资金314.0108万元。中央资金占比50%,即188.4065万元;省级资金占比15%,即47.1016万元;州级资金占比9%,即28.261万元;县级资金占比6%,即18.8407万元;农户自缴资金占比20%,即62.8022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确保资金使用得当,不挤占挪用。检查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
(二)绩效评价依据
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红农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对我县养殖业保险的品种,保险责任,承保、保费拨付及理赔流程等进行规范。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严格按照《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红农发〔2021〕14号文件精神进行绩效评价。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对照工作方案进行查缺补漏,问题整改,再由县农科局对项目进行核查,并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项目总体目标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根据当年的存栏情况进行投保。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省、州、县、农户自筹五级配套资金314.0108万元,已如期拨付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目前已完成能繁母猪理赔5809头,理赔金额638.99万元;完成育肥猪理赔4082头,理赔金额264.166万元。合计理赔金额903.156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由石屏县农科局联合石屏县财政局承担实施,严格按照《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县农科局组织人员配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开展养殖业投保及理赔查勘业务,最后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完成理赔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理赔金额远远超出项目投入金额,理赔中出现部分纠纷,工作存在很大困难。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在2021年养殖业保险投保及理赔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经过不断的沟通协调和努力,大部分已经解决,还有部分未解决的正在积极协调,在此过程中,也总结了不少经验,希望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能顺利开展。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经过多年的项目实施,预算安排程序和方法已经非常成熟,即上一年预算下一年的保险数量及投保补助金额,最后的投保金额由最后确定的投保数量确定,投保多少补助多少,剩余资金截留到下一年,计入下一年补助资金。
(二)评价结果公开
中央、省、州、县、农户自筹五级配套资金314.0108已如期拨付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完成母猪理赔5809头,理赔款638.99万元;完成育肥猪理赔4082头,理赔金额264.166万元。合计理赔金额903.156万元。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投保理赔程序和要求事前要明确,并形成明文规定,让大家工作中在章可循。保险公司的轮换不要过于频繁,与长年合作的保险公司合作,已经磨合的各种程序在变更保险公司后全部从头再来,一个保险公司和另一个保险公司要求不一样,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埋下了很多隐患。
(二) 存在的问题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第一年开展养殖业保险工作,对如何开展这项工作并不熟悉,经过与县农科局的多方沟通协调后,工作开展进度滞后,投保工作没有按期投保,理赔工作也迟迟无法开展,大量案子积压,截至目前也未完成全部理赔。
(三) 相关建议
养殖业保险是一项关系重大民生的国家政策性保险,自2007年实施以来,在保障养殖业风险方面为养殖业保驾护航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养殖业也是一个存在风险隐患很大的行业,一旦遭遇疫病风险,承保的保险公司也要面临很大的理赔压力,所以公司实力必须有保障才能承担该项工作的风险,建议上级部门在选择招标的承保养殖业保险公司时尽量选择经济实力雄厚、团队人员力量大的公司。
项目五: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甘蔗保险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是中央1号文件的重点指示之一,农业类保险产品的开展,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保险保障需求。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可以有效分散农业风险、降低农户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根据红农发〔2021〕14号《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实施中央 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在我县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项目内容
在县农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我县完成投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政策性甘蔗种植保险1.3万亩。
甘蔗保费的分摊比例,中央财政补贴保费40%,省财政补贴保费25%,州级财政补贴保费9%,县级财政补贴保费6%,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保费20%。具体分摊为:一般灾害保险金额700元/亩,保费42元/亩(费率6%)。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6.8元/亩,省财政补贴10.5元/亩,州、县财政补贴6.3元/亩,投保人自筹8.4元/亩。根据中央和省州文件精神及各级财政分担资金的比例,种植业保险(甘蔗)投保1.3万亩,投保资金5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计21.84万元、省级财政承担25%计13.56万元、州财政承担9%计4.914万元、县财政承担6%计3.276万元,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保费20%计10.92万元。
种植业保险主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风灾、冰雹、霜冻(政府行蓄洪除外)、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
(二)农业保险计划的申报
2020年底时开始申报下年的种植业(甘蔗)保险计划投保面积1.3万亩,投保资金54.6万元。在做种植业保险的投保工作中,加大宣传保险政策力度,农户知晓率达到80%以上,自愿参与投保,达到减轻自然灾害损失。
(三)项目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今年我县投保种植业(甘蔗)保险面积1.3万亩,投保资金54.6万元,收到中央财政承担保险保费21.84万元、省级财政承担保费13.65万元、州县财政承担保费8.19万元,小计43.68万元。支出各级财政投保种植业保险保费资金43.68万元,无资金结余。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并做到“一年一结”。
2.在财政专户中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专用账,同时设立日常备查账,以全面反映保险补贴资金的收入、上缴情况。经查无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保费补贴资金违规现象。
3.按照省州要求,及时报送政策性农业保险预、决算报表、绩效评价等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
4.我县设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农业保险过程中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定期、不定期开展农业保险督查。
5.开展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及培训。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县乡保险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农业保险的服务平台延伸和重心下移,不断满足农民和农村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了我县的美好乡村建设。
6.防灾减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积极开展农作物防灾减损宣传,并请相关农业专家给部分投保农户代表讲解防灾减损知识,建立了重大灾害的预赔款制度,最大限度减轻因灾损失。为农户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科学的甘蔗病虫害防治服务。
7.业务承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承保情况及时公开公示,保险合同签字确认,出具专业性的保险凭证,对承保信息勘验,确保真实,不存在强制投保、违规代垫保费现象。
8.查勘定损。查勘报告有相关人员签字,查勘定损结果及时公示,建立了科学的分级分类查勘制度。
9.理赔服务。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及时公开农业保险的理赔政策及理赔标准,严格执行理赔公示制度,赔款支付及时,通过一卡通和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兑现到位,未发现理赔公示后与最终支付不一致的情况。
10.财务核算。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对农业保险方面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分险种、分乡镇进行明细核算,保费收缴、赔付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落实
(1)资产到位率 今年各级财政承担种植业保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到位54.6万元,与计划投入资金持平。
(2)到位及时性 投保面积落实完成后,按照投保面积及时拨付资金54.6万元。
(3)农业保险因地制宜 今年投保的种植业保险资金,根据我县种植业分布情况,分乡镇、分种植结构区域化进行分配任务,体现了地区差异化,重点投保了水稻、玉米、甘蔗作物,财政资金做到了因地制宜施保。
2.业务管理
财务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红财金〔2017〕35号《红河州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没有存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3.数量指标
2021年政策性种植业(甘蔗)保险预算保险经费54.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合计承担43.68万元,农户自筹10.92万元,完成计划投保,综合参保率达100%。
4.质量指标
农业保险政策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并积极参保,但由于部分农户对政策不了解,存在疑虑,觉得报销麻烦,有少部分不愿参保的情况,总体自愿参保率在85%左右。
5.经济效益
2021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甘蔗)各级财政补贴保费资金总计43.68万元,农业保险资金效益得到了极大地放大。
6.社会效益
农业保险的开展加快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促进了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优化了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二)自评组织过程
1.绩效评价目的全面实施农业保险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石屏县农科局、石屏县财政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共抽调3名工作人员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小组。一是自评小组按照省州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逐条审核有关政策、依据、保费构成的有关保单凭证和申报材料、保费补贴资金分配到位情况等。二是到村组走访农户,发放问卷调查了解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三是根据审核资料和调查走访情况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对照打分情况对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形成共识。五是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本次评价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54.6万元,项目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已确认收款,全部用于农民种植业保险补贴,做到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甘蔗是我县农业主要经济作物之一,也是农民土地收入主要经济来源。政策性农业保险为种水稻、玉米、甘蔗的农民撑起了保护伞,每亩甘蔗地只需个人交纳不到10元钱,就可以为甘蔗的收成多一份保障,在灾年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农民的损失。农民利益得到保障,民心稳定,国家才可以长治久安。
2.社会效益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对于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确保粮食安全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有利于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积极转型跨越,有利于全面落实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市场化防灾减灾机制,有力地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甘蔗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规模达到43.68万元,这得益于政府的正确引导,保险公司的周到服务和协同部门的积极配合,农户基本满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策效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鉴于农业保险政策为我县创新农业生产救灾模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护航农业生产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农业保险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长远性。同时随着农户参保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议省厅适当增加我县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规模,县级政府积极落实县级保费补贴配套,承保机构努力创新保险产品,提高服务能力,推动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继续向前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农业保险工作量大、范围广,而保险业务知识培训面不够全,宣传力度不够大,农民对农业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还不够深,服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种植业对天气的要求比较苛刻,受气候因素的影响较大。承保公司作为企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受上级招投标承保公司的影响,承保工作不能连续进行,工作每隔几年会形成变动承保公司,新公司业务部熟,对工作开展不利。
(二)整改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业刊物、手机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知识,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农民自觉投保的积极性。
2.加强技能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大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查勘定损及时、操作规范准确、资料完善齐全、理赔公平合理。
3.完善查勘设备。保险公司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查勘所需的车辆、GPS面积测量仪、照相机等,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
项目六: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水稻保险专项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是中央1号文件的重点指示之一,农业类保险产品的开展,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保险保障需求。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可以有效分散农业风险、降低农户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根据红农发〔2021〕14号《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实施中央 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在我县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项目内容
在县农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我县完成投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面积1万亩。
水稻保费的分摊比例,中央财政补贴保费40%,省财政补贴保费25%,州级财政补贴保费15%,县级财政补贴保费10%,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保费10%。具体分摊为:一般灾害保险金额600元/亩,保费27元/亩(费率4.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0.8元/亩,省财政补贴6.75元/亩,州、县级财政补贴6.75元/亩,投保人自筹2.7元/亩。根据中央和省州文件精神及各级财政分担资金的比例,种植业保险(水稻1万亩)投保1万亩,投保资金27万元,中央财政承担40%计10.8万元、省级财政承担25%计6.75万元、州财政承担15%计4.05万元、县财政承担10%计2.7万元,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保费10%计2.7万元。
种植业保险主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风灾、冰雹、霜冻(政府行蓄洪除外)、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
(二)农业保险计划的申报
2020年底时开始申报下年的种植业保险计划投保面积1万亩,投保资金27万元。在做种植业保险的投保工作中,加大宣传保险政策力度,农户知晓率达到80%以上,自愿参与投保,达到减轻自然灾害损失。
(三)项目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今年我县投保种植业(水稻)保险面积1万亩,投保资金27万元,收到中央财政承担保险保费10.8万元、省级财政承担保费6.75万元、州县财政承担保费6.75万元,小计24.3万元。支出各级财政投保种植业保险保费资金24.3万元,无资金结余。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并做到“一年一结”。
2.在财政专户中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专用账,同时设立日常备查账,以全面反映保险补贴资金的收入、上缴情况。经查无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保费补贴资金违规现象。
3.按照省州要求,及时报送政策性农业保险预、决算报表、绩效评价等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
4.我县设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农业保险过程中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定期、不定期开展农业保险督查。
5.开展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及培训。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县乡保险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农业保险的服务平台延伸和重心下移,不断满足农民和农村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了我县的美好乡村建设。
6.防灾减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积极开展农作物防灾减损宣传,并请相关农业专家给部分投保农户代表讲解防灾减损知识,建立了重大灾害的预赔款制度,最大限度减轻因灾损失。为农户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科学的水稻病虫害防治服务。
7.业务承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承保情况及时公开公示,保险合同签字确认,出具专业性的保险凭证,对承保信息勘验,确保真实,不存在强制投保、违规代垫保费现象。
8.查勘定损。查勘报告有相关人员签字,查勘定损结果及时公示,建立了科学的分级分类查勘制度。
9.理赔服务。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及时公开农业保险的理赔政策及理赔标准,严格执行理赔公示制度,赔款支付及时,通过一卡通和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兑现到位,未发现理赔公示后与最终支付不一致的情况。
10.财务核算。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对农业保险方面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分险种、分乡镇进行明细核算,保费收缴、赔付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落实
(1)资产到位率 今年各级财政承担种植业保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到位24.3万元,与计划投入资金持平。
(2)到位及时性 投保面积落实完成后,按照投保面积及时拨付资金24.3万元。
(3)农业保险因地制宜 今年投保的种植业保险资金,根据我县种植业分布情况,分乡镇、分种植结构区域化进行分配任务,体现了地区差异化,重点投保了水稻、玉米、甘蔗作物,财政资金做到了因地制宜施保。
2.业务管理
财务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红财金【2017】35号《红河州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没有存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3.数量指标
2021年政策性种植业(水稻)保险预算保险经费27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合计承担24.3万元,农户自筹2.7万元,完成计划投保,综合参保率达100%。
4.质量指标
农业保险(水稻)政策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并积极参保,但由于部分农户对政策不了解,存在疑虑,觉得报销麻烦,有少部分不愿参保的情况,总体自愿参保率在85%左右。
5.经济效益
2021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水稻)各级财政补贴保费资金总计24.3万元,农业保险资金效益得到了极大地放大。
6.社会效益
农业保险的开展加快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促进了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优化了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二)自评组织过程
1.绩效评价目的全面实施农业保险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石屏县农科局、石屏县财政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共抽调3名工作人员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小组。一是自评小组按照省州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逐条审核有关政策、依据、保费构成的有关保单凭证和申报材料、保费补贴资金分配到位情况等。二是到村组走访农户,发放问卷调查了解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三是根据审核资料和调查走访情况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对照打分情况对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形成共识。五是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本次评价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27万元,项目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已确认收款,全部用于农民种植业保险补贴,做到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水稻是我县农业主要粮食作物之一,也是农民土地收入主要经济来源。政策性农业保险为种水稻、玉米、甘蔗的农民撑起了保护伞,每亩水稻地只需个人交纳不到3元钱,就可以为水稻的收成多一份保障,在灾年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农民的损失。农民利益得到保障,民心稳定,国家才可以长治久安。
2.社会效益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对于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确保粮食安全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有利于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积极转型跨越,有利于全面落实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市场化防灾减灾机制,有力地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水稻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规模达到24.3万元,这得益于政府的正确引导,保险公司的周到服务和协同部门的积极配合,农户基本满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策效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鉴于农业保险政策为我县创新农业生产救灾模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护航农业生产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农业保险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长远性。同时随着农户参保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议省厅适当增加我县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规模,县级政府积极落实县级保费补贴配套,承保机构努力创新保险产品,提高服务能力,推动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继续向前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农业保险工作量大、范围广,而保险业务知识培训面不够全,宣传力度不够大,农民对农业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还不够深,服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种植业对天气的要求比较苛刻,受气候因素的影响较大。承保公司作为企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受上级招投标承保公司的影响,承保工作不能连续进行,工作每隔几年会形成变动承保公司,新公司业务部熟,对工作开展不利。
(二)整改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业刊物、手机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知识,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农民自觉投保的积极性。
2.加强技能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大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查勘定损及时、操作规范准确、资料完善齐全、理赔公平合理。
3.完善查勘设备。保险公司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查勘所需的车辆、GPS面积测量仪、照相机等,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
项目七: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玉米保险补助资金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是中央1号文件的重点指示之一,农业类保险产品的开展,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保险保障需求。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可以有效分散农业风险、降低农户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根据红农发〔2021〕14号《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实施中央 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在我县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项目内容
在县农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我县完成投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政策性玉米种植保险面积4万亩。
玉米保费的分摊比例,中央财政补贴保费40%,省财政补贴保费25%,州级财政补贴保费15%,县级财政补贴保费10%,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保费10%。具体分摊为:一般灾害保险金额500元/亩,保费18元/亩(费率3.6%)。其中:中央财政补贴7.2元/亩,省财政补贴4.5元/亩,州、县级财政补贴4.5元/亩,投保人自筹1.8元/亩。根据中央和省州文件精神及各级财政分担资金的比例,种植业保险(玉米)投保4万亩,投保资金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计28.8万元、省级财政承担25%计18万元、州财政承担15%计10.8万元、县财政承担10%计7.2万元,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保费10%计7.2万元。
种植业保险主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风灾、冰雹、霜冻(政府行蓄洪除外)、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
(二)农业保险计划的申报
2020年底时开始申报下年的种植业(玉米)保险计划投保面积4万亩,投保资金72万元。在做种植业保险的投保工作中,加大宣传保险政策力度,农户知晓率达到80%以上,自愿参与投保,达到减轻自然灾害损失。
(三)项目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今年我县投保种植业(玉米)保险面积4万亩,投保资金72万元,收到中央财政承担保险保费28.8万元、省级财政承担保费18万元、州县财政承担保费18万元,小计64.8万元。支出各级财政投保种植业保险保费资金64.8万元,无资金结余。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并做到“一年一结”。
2.在财政专户中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专用账,同时设立日常备查账,以全面反映保险补贴资金的收入、上缴情况。经查无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保费补贴资金违规现象。
3.按照省州要求,及时报送政策性农业保险预、决算报表、绩效评价等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
4.我县设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农业保险过程中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定期、不定期开展农业保险督查。
5.开展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及培训。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县乡保险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农业保险的服务平台延伸和重心下移,不断满足农民和农村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了我县的美好乡村建设。
6.防灾减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积极开展农作物防灾减损宣传,并请相关农业专家给部分投保农户代表讲解防灾减损知识,建立了重大灾害的预赔款制度,最大限度减轻因灾损失。为农户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科学的玉米病虫害防治服务。
7.业务承保。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承保情况及时公开公示,保险合同签字确认,出具专业性的保险凭证,对承保信息勘验,确保真实,不存在强制投保、违规代垫保费现象。
8.查勘定损。查勘报告有相关人员签字,查勘定损结果及时公示,建立了科学的分级分类查勘制度。
9.理赔服务。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及时公开农业保险的理赔政策及理赔标准,严格执行理赔公示制度,赔款支付及时,通过一卡通和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兑现到位,未发现理赔公示后与最终支付不一致的情况。
10.财务核算。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对农业保险方面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分险种、分乡镇进行明细核算,保费收缴、赔付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落实
(1)资产到位率 今年各级财政承担种植业保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到位64.8万元,与计划投入资金持平。
(2)到位及时性 投保面积落实完成后,按照投保面积及时拨付资金64.8万元。
(3)农业保险因地制宜 今年投保的种植业保险资金,根据我县种植业分布情况,分乡镇、分种植结构区域化进行分配任务,体现了地区差异化,重点投保了水稻、玉米、甘蔗作物,财政资金做到了因地制宜施保。
2.业务管理
财务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红财金【2017】35号《红河州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没有存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3.数量指标
2021年政策性种植业(玉米)保险预算保险经费7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合计承担64.8万元,农户自筹7.2万元,完成计划投保,综合参保率达100%。
4.质量指标
农业保险政策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并积极参保,但由于部分农户对政策不了解,存在疑虑,觉得报销麻烦,有少部分不愿参保的情况,总体自愿参保率在85%左右。
5.经济效益
2021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玉米)各级财政补贴保费资金总计72万元,农业保险资金效益得到了极大地放大。
6.社会效益
农业保险的开展加快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促进了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优化了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二)自评组织过程
1.绩效评价目的全面实施农业保险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石屏县农科局、石屏县财政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共抽调3名工作人员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小组。一是自评小组按照省州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逐条审核有关政策、依据、保费构成的有关保单凭证和申报材料、保费补贴资金分配到位情况等。二是到村组走访农户,发放问卷调查了解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三是根据审核资料和调查走访情况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对照打分情况对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形成共识。五是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本次评价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72万元,项目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公司已确认收款,全部用于农民种植业保险补贴,做到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玉米是我县农业主要粮食作物之一,也是农民土地收入主要经济来源。政策性农业保险为种玉米的农民撑起了保护伞,每亩玉米地只需个人交纳不到2元钱,就可以为玉米的收成多一份保障,在灾年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农民的损失。农民利益得到保障,民心稳定,国家才可以长治久安。
2.社会效益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对于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确保粮食安全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有利于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积极转型跨越,有利于全面落实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市场化防灾减灾机制,有力地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玉米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规模达到64.8万元,这得益于政府的正确引导,保险公司的周到服务和协同部门的积极配合,农户基本满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策效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鉴于农业保险政策为我县创新农业生产救灾模式、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护航农业生产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农业保险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长远性。同时随着农户参保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议省厅适当增加我县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规模,县级政府积极落实县级保费补贴配套,承保机构努力创新保险产品,提高服务能力,推动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继续向前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农业保险工作量大、范围广,而保险业务知识培训面不够全,宣传力度不够大,农民对农业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还不够深,服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种植业对天气的要求比较苛刻,受气候因素的影响较大。承保公司作为企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受上级招投标承保公司的影响,承保工作不能连续进行,工作每隔几年会形成变动承保公司,新公司业务部熟,对工作开展不利。
(二)整改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业刊物、手机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知识,使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农民自觉投保的积极性。
2.加强技能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大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查勘定损及时、操作规范准确、资料完善齐全、理赔公平合理。
3.完善查勘设备。保险公司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查勘所需的车辆、GPS面积测量仪、照相机等,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
项目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级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监督所职工共同努力,全面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工作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年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1. 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
2.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 石屏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工作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一)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
1.2021年全县有10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累计动物产地检疫数102529头、检疫数102529头,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和检疫率达100%。动物屠宰数60331头、检疫数60331头、出证数60331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检出各种病害肉类84头,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认真作好资料的保存和记录。
2.检疫点制度建设。全县10个检疫申报点设有检疫人员工作制度。屠宰场设有检疫室工作制度,各项检疫规程、法律法规等已健全,并已上墙公示。由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对异龙、宝秀、坝心、龙朋四个乡镇在现有的检疫申报点上按照《红河州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的统一样式升级改造提升规范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上墙,配备相应检疫办公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记录,使用全省统一的记录表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信息电子化管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数据。每个申报点建设资金预算10万元,共计40万元。主要用于检疫室改造、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上墙、信息公示、消毒物资储备等。4个申报点升级改造已完工。等待验收。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石屏县万园之园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情况
一是监督所出动4人对石屏县万园之园生猪定点屠宰厂冷库进行检查,共检查10个冷库的库存猪冻品,无外省运输进来加工的猪组织冻品。监督指导石屏县万园之园生猪定点屠宰厂对厂区,冷库,生产车间,待宰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洗大消毒,并加强日常的清洗消毒管理工作。二是石屏县万园之园生猪定点屠宰厂洗消中心已投入使用。监管好进厂生猪的查证验物,登记备案工作,加强日常进出厂区人员,车辆的消毒。加大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点的日常监管,对留样的样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2.规模养殖场监督管理情况
2021年共巡查规模养猪场42个,养禽场6个,养牛场2个,养羊场1个。出动车辆15辆,执法人员45人。截止11月4日,累计共检查了103次,51户养殖场无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原料药和使用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人员上墙公示,免疫档案、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检疫申报记录完整。
3.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对全县已通过兽药GSP的15户兽药经营户进行了督查,发现有过期兽药、违禁兽药、假劣兽药的一律下柜,予以没收销毁。重点检查是否已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药品分区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了“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是否填写兽药购销台账,是否经营不合格兽药的情况。经查15户兽药经营户已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的质量安全制度,未发现销售不合格假兽药。查辖区兽药经营户销售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兽药产品,是否有二维码和是否能在追溯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共检查3家,核查兽药15个品种,全部都有二维码,通过二维码或兽药批准文号可在追溯系统中查询到该产品相关信息。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15家已安装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2021年经营环节二维码入库上传2522次、出库上传3370次。上传率92.85%。二是对饲料经营户重点检查是否有饲料产品标签。饲料产品销售及记录情况。有无销售过期、变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情况。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2家。已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的质量安全制度,无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4.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减量整治情况
一是重点突出对非法企业及抽检不合格品种的监管,并加强跟踪调查;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日常监管工作,以生猪定点屠宰场为重点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检测生猪118头份。结果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违禁药物。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行畜禽健康养殖。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组织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培训,紧紧围绕规范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减少使用促生长类兽用抗菌药和实施兽药追溯为主题进行,大力推行畜禽健康养殖,规范兽药饲料使用行为,全力推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对全县42家规模养殖场、16家兽药经营户开展入户宣传指导。做到规范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减少使用促生长类兽用抗菌药、减少使用抗菌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使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情况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逢9个乡镇的街天在当地乡镇兽医站站长及相关人员配合下,不定期对兽药饲料经营市场进行检查。二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分块把守,密切配合,共同加强流通环节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1人,车辆67次,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92个,整顿兽药饲料经营市场9个,检查兽药饲料经销户57户。
6.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情况
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模块的应用。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动监(2021)10号]文件的要求。抽调人员到州茶果站培训。更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实现全国检疫信息互联共享。对承担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的检疫员进行了实际操作培训,保证我县检疫电子出证工作顺利开展。全县10个检疫申报点、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做到了动物检疫有报必检,实行电子出证。截止2021年11月4日,累计动物产地检疫数头,检疫数102529头,出证数102529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动物屠宰数51995头,检疫数60331头,出证数60331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检出各种病害肉类84头,检出率0.13%。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7.动物卫生监督案件办理情况
监督所出动5人,配合石屏县农业综合执法队。积极努力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截止10月28日,已完成执法案件1件(李荣富违法随意抛弃病死动物案),由石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上缴国库。
8.落地监管
一是查验动物检疫证明有效期、牲畜耳标佩戴情况、运输车辆规定备案情况、证物是否相符、生猪是否从指定通道进入等,及时加盖查验签章,登录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录入信息。二是驻场官方兽医4人,严格屠宰场入场查验,认真核对产地检疫证明附具信息与实际到场情况是否相符,及时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严格按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加强对猪肉上市销售的管理,凡是从屠宰厂场上市的猪肉都具有“两章两证”。三是加强对用肉单位的管理。联同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宾馆、饭店、学校等用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用肉单位是否违规购买私宰肉和病死猪肉,购进肉类是否索证索票。
(三)石屏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1.会同石屏县市场监管局,按分阶段监管的原则,划分监管权限,配合做好石屏县万园之园食品责任有限公司从国外进口、外省运输进来加工的猪组织冻品的备案、查证验物、采样检测工作。
2.用“牧运通”系统,对各种活畜禽运输车辆进行备案管理。跨州市调运的生猪,其运输车辆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规定,并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2021年(1-10)月共完成活畜禽车辆备案123多辆,安装车辆定位跟踪系统123辆。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工作
1.落实畜禽养殖场、屠宰厂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要求。要求各乡镇督促和指导辖区内所有登记备案的畜禽养殖场。于2020年6月25日前与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收集畜禽无害化处理协议。督促和指导规模养殖场于2020年8月25日配备冷柜;督促畜禽养殖场及时将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交由专业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
2.在我县吉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养殖场,配备15立方米的冷库一个。地址:宝秀镇亚花寨村委会亚花寨村坝龙洼。在我县3个乡镇畜禽养殖场(户)投放冷柜,坝心镇8个、宝秀镇3个、异龙镇4个。
3.养殖环节补助经费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兽医执法人员监督进行,并现场填写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注明病死猪死因、无害化处理地点和处理方式,由养殖场户和监督人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后由乡镇兽医站把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再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财政下拨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把补助资金拨付给乡镇兽医站,再由乡镇兽医站兑付给养殖户。2021年1-10月无害化处理总数2906.48头,合计金额232518.4元。其中集中处理数2090.48头。养殖环节自行处理816头。
三、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
(一)强化检疫记录规范化管理。计划在新城、大桥、哨冲、龙武、牛街5个乡镇建成5个标准化动物检疫申报点。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合理配置人员及设备,提高产地检疫率,做到开展电子出证、规范填写检疫证明、检疫记录完整。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工作管理。每个月对县域内4类场所(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畜禽及产品交易市场、超市)监督检查分别不少于1次。另外,切实搞好信息宣传工作。
(三)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模块的应用。在完善对检疫申报点、屠宰场、养殖场等信息录入及上传的基础上,查缺补漏,重点加强兽药饲料经营户的信息录入,同时进一步规范全县9个乡镇动物及产品检疫电子出证。
(四)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耳标申购、签收、发放和佩戴管理,溯源信息的录入及上传,确保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流通环节等的耳标佩戴率达100%。
(五)加大屠宰环节监管力度。落实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起生猪进厂(场)屠宰登记、“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技能现场培训。统筹兼顾,因需教施,开展检疫电子出证、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技能。
(七)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省、州、县统一安排部署,一是进一步抓好疫情排查和监测。对所有养猪场(户)排查、监管到位,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场一猪,不留死角,排除内在隐患。二是做好应急和长期防控非洲猪瘟的准备。
(八)规范运行,加快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立。全县行政区域内建立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监控的“互联网+APP”收集和建立收集转运中心、暂存点集中收集相结合的收集体系。
1.建设收集暂存点。在9个乡镇建设统一标识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每个暂存收集点用地不低80—100平方米。收集点设置按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养殖密集区等因素考虑,建设用地由乡镇(街 道)无偿提供,并保证“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
2.畜禽规模养殖场50-300头以内的配冷柜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00头以上的配冷库1个。散养户按照就近、便利、安全的要求,将病死畜禽送缴暂存点或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报收。
3.到2022年底,全县基本建成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全覆盖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立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全面实现病死畜禽处理无害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在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量薄弱,对点多面广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规模养殖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明显不足。
(三)工作经费不足。特别是暂停检疫收费后,国家的配套资金下拨金额较少。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