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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4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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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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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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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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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统计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投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5)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编辑、印制或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6)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8)组织和指导全县统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统计人员上岗培训、资格考试、发证工作。
(9)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统计调查的各项政策、制度和法规,依照规定监督检查我县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10)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石屏县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社会商贸服务业统计科、工业能源信息化统计科、农村经济综合统计科;石屏县地方统计调查队;石屏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石屏县统计局2021年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9人。
二、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2021年项目资金收入54.80万元,支出54.80万元,完成率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和规模以下工业、商业、服务业、劳动力和人口变动调查等工作经费支出,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上述调查的上报工作,为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提供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为各级领导及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项目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从源头严格控制和降低了行政成本。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审核列支,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预算管理方面:部门整体支出能有效按照预算要求执行,预算支出范围合理,预算支出项目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且决算工作精细到位,基本体现了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数据统筹性和宏观性。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97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还比较粗放。
2、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五、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工作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成。
石屏县统计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