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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4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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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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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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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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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98)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石财建〔2021〕1号)文件,2021年批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1个,批复项目资金20.00万元,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0.00万元。
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1年项目资金收入合计1076.41万元,支出1076.4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中央、省、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县级预算调整资金项目情况: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际到位158.88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2.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实际到位7.71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3.石屏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实际到位48.29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4.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实际到位84.71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5.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实际到位314.00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6.全县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费,实际到位10.00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7.申报新增水田认定和整改复垦耕地经费,实际到位98.00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
(二)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做实做细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宣传培训及演练,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应急治理;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加强灾险情应急处置;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隐患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红财资坏发〔2019〕37号下达资金174.00万元,红财资坏发〔2020〕55号下达资金41.98万元,红财资坏发〔2020〕60号下达资金48.90万元,石财预〔2021〕1号下达资金2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0日总计执行资金158.80万元。
2.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为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内业比对、数据录入和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改,做好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2021年6月11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44号)下达资金7.71万元,已经全部列支。
3.石屏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为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总体状况,以及城镇、村庄、开发区内部各行业用地数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为制定和实施全县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为优化耕地资源结构、保护坝区优质耕地,保障粮食安全,服务不动产登记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工作,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县委、县政府的管理决策水平,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红财预发〔2019〕101号下达资金15.29万元,红财资环发〔2021〕42号下达资金8.00万元;石财预调整〔2020〕50号下达资金6.35931万元;石财预字〔2021〕48号下达资金18.63829万元,已经全部列支。
4.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是党中央、省委、省政府为完善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优化要素市场配置、激发内生动力、振兴乡村的重要基础工作。为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工作,石财预字〔2020〕102号下达资金54.71万元,石财预字〔2021〕47号下达资金10.00万元,石财预字〔2027〕187号下达资金20.00万元,已经全部列支。
5.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为完成石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全县村庄规划建设水平,石财预字〔2020〕138号下达资金194.00万元,石财预字〔2021〕183号下达资金100.00万元,石财预字〔2021〕186号下达资金20.00万元,已经全部列支。
6.全县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费:为全力做好矿山安全防范工作,打击全县私挖乱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安全事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全县矿山进行一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石财预字〔2021〕158号下达资金10.00万元,已经全部列支。
7.申报新增水田认定和整改复垦耕地经费:为做好全县新增耕地核定及验收工作,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加快新增耕地入库备案,有效保障全县“十四五”发展期间对占补平衡指标的需求。石财预字〔2021〕121号下达资金98.00万元,已经全部列支。
(三)项目绩效目标
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要求,在申报预算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如下:
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对全县核实监测的10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到点排查检查,查清情况、因点施策、精准防范,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避让,在整个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群测群防,全县聘请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174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无盲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培训;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2.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强化执法监督,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自然资源执法机制,持续有力推进行业治乱。今年来,发现制止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01起,立案查处35起。
3.石屏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总体状况,以及城镇、村庄、开发区内部各行业用地数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为制定和实施全县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为优化耕地资源结构、保护坝区优质耕地,保障粮食安全,服务不动产登记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工作,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县委、县政府的管理决策水平,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完成全县3042平方公里的内外业调查,调查覆盖率100%。
4.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经费:2021年共颁发不动产权证7152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569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458份。
5.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石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已形成初稿。
6.全县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费:2021年开展日常巡查86次,牵头组织专项整治3次,配合乡镇整治11次,共出动车辆86台(次),人员387人次,共计填埋矿洞77次口,其中机械填埋61次口,人工填埋16口,断路3处。
7.申报新增水田认定和整改复垦耕地经费:全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开展核查认定,含新增耕地(旱地和水浇地)、新增水田(提质改造水田)的范围及地类面积核查认定,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别核实等工作,为州级核定和验收提供技术支撑。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石屏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石屏县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制度》、《石屏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石屏县自然资源局重大决策事项“三议三督三公开”制度》等制度,部门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各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使用,确保各项经费使用安全有效。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自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预算级次,分为本级支出和下属单位支出。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的与我局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下属单位绩效评价参照局机关进行评价。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我局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0〕1号)
(3)《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石财发〔2019〕111号)
(4)《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0〕76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6)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产出指标”分值权重50分,“效益指标”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各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三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产出指标: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不同的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4.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6)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标准
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及时组建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由主要领导负责石屏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及项目绩效自评总体安排部署,由局财务室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按照石屏县财政局下发的《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98)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相关文件和业务数据;撰写评价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项目实施效益明显,群众及收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中央、省、州以及县级下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均得到有效实现,各项绩效目标均按计划完成,不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继续完善绩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对象。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以制度促发展、以管理促提升。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验收工作推进慢,影响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资金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二)部分项目现处于前期勘察设计工作阶段,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三)绩效自评经验不足,对评价指标的理解和把握不是十分准确,对绩效评价不够全面。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资金闲置的情况,加快项目工程进度,按照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后续管护制度。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危害面广的特性,针对现有的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后续的管护制度,使防治效果长期化。三是省级切块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于年底下达,仅间隔几个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能全面真实反映资金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