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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249-82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注册审批科、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派出机构10个,包括:行政执法大队、异龙所、宝秀所、龙朋所、坝心所、牛街所、大桥所、新城所、龙武所、哨冲所。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名称: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石屏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三)人员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定”方案,2021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末行政编制77人,事业编制3人。上年末在职干部职工76人,退休人员26人。本年度调入行政人员1人,安置事业人员1人,调出行政人员1人,在职转正常退休1人,在职转提前退休2人,退休人员病故1人。目前在职干部职工74人,退休人员2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为18239863.73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4426606.71元,占总支出的79.0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为18239863.73元,其中:项目支出3813257.02元,占总支出的20.91%。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6000元,决算数104370.39元,与上年决算数125334.96元对比减少20964.57元,下降16.73%,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所以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三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与去年13辆持平。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公务接待费5692.63元,公务接待批次24次及165人次,与去年1771元对比增加3921.63元,增长221.44%。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因疫情、七个专项行动省州局出动检查人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我部门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施情况,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实施。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2021年,我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全面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质量工作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县市场规范有序发展。1.加强党的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2.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4.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5.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县域内产品质量;6.加强广告检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7.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收费行为;8.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高质量发展;9.加强投诉举报调查处置,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资产管理各项工作计划及绩效目标总体完成。通过资产管理的实施,我部门优化了资产配置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我部门资产管理进行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挖掘资产使用价值,规范和完善资产的处置流程,充分发挥资产在单位履行职能方面的物质基础作用,有效保证单位行政运行和带给公共服务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要求采购、使用、配置国有资产,使用资产信息化系统管理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本年新增99650元,主要是购买20台办公电脑92700元;购办公楼网络安全设备1套金额6950元。

  固定资产本年减少7790568.79元,主要是转让原工商局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1971.99平方米,金额4868380.96元;转让原质监局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615.2平方米,金额1569309.02元;转让原食药局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717.4平方米,金额1352878.81元。

  无形资产变动原因是:无形资产本年新增2919316.5元,主要是本年付县国土局3幢办公楼土地出让金形成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本年减少2919317.5元,主要是本年转让无形资产3幢办公楼土地给龙辉公司。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我单位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资金的整体收入、支出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建设。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分,等级为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

  3.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4.努力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从而有利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落实和具体化。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七、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1. 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足额到位力度,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参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升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2.加大政府主导作用,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

  3.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