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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251-757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石屏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2021年,石屏县信访局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的机构数1个。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接访督办科。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人。

二、本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9万元,占总支出的92.32%;项目支出11.00万元,占总支出的7.6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132.19万元,占总支出的92.32%;与年初预算数103.89万元相比,增加28.30万元,增加27.28%。主要原因分析: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基本工资,补发2018年上半年绩效奖励。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1.00万元,占总支出的7.68%;与年初预算数5.00万元相比,增加6.00万元,增加12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支出红财行发〔2021〕50号2021年第二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6.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0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减少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三公”经费支出。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加强本单位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章、依规管理,切实加强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2万元,固定资产7.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局按《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转送、交办到乡镇或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和化解,未出现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负面影响、舆论炒作的情况。圆满完成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2021年,收到中央信访工作联席办交办重复信访事项13件,收到省信访工作联席办交办重复信访事项19件,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先后收到中央第十巡视组逐级转交信访件共15件,办结率100%,高质量完成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通过采取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实现了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COP15第一阶段会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我县无人员赴昆进京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个人极端事件发生,圆满完成重点时段的信访服务保障工作。2021年4月,我县被国家信访局评为信访工作“三无”县。

2021年度,我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努力提升绩效自评管理成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以此为基础,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六是按财政部门的通知要求,按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1年部门预决算。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本单位政策、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单位自评等级为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尤其是资金的使用上,还需要更好地与财政部门沟通,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七、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保证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精细化、准确化的意识,确保部门预算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开支的规范性。严格遵守各项开支费用的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开支口径与预算口径的一致,从而有效的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石屏县信访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