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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5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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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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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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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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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建议。
2、提出石屏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合理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州、县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石屏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油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油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油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全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州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县发改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县委财经办秘书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中心)、购销军供科、加工储运科、能源建设管理科、应急物资储备科、能源安全督导科。
(三)人员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二、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001,54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69,959.28元,占总收入的95.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31,583.17元,占总收入的4.7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2,443,685.57元,减少42.79%。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9,978,438.03元,减少41.15%;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465,247.54元,减少63.26%。主要原因是20201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比2020年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1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比2020年减少。
(2)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1,285,865.43元。其中:基本支出 5,198,952.79元,占总支出的 8.48%;项目支出56,086,912.64元,占总支出的 91.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5,073,798.29元,增加133.81%;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68,204.12元,减少11.39%;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5,742,002.41元,增长175.68%。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2021年县发改局有2人退休,1人调出,基本支出就2020年有所减少。
(二)部门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8,952.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8,204.12 元,主要原因是有2人退休,1人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248,054.13元,占基本支出的8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0,898.66元,占基本支出的18.29% 。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086,91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42,002.41元,增长175.68%。主要原因2021年收到州级拨来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发展与事务支出5,747,495.5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5,600.00元,水体支出9,250,000.00元,其它风沙荒漠治理支出5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3,817.14元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0,000.00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5,350,000.00元,水利前期工作3,000,000.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30,000,000.00元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20,000.00元。以上项目资金只是由我局转拨给各项目实施单位,我局不具体来实施项目。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163.00元,完成预算的5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88.00元,完成预算的1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875.00元,完成预算的69.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有部分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用在其他资金中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28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6,28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我局去省、州开会、培训、报送材料、下乡等相关工作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8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42,8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接待省州调研、督查项目组、各县市业务往来人员、各乡镇业务来往人员、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会相关工作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无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无
四、资产管理情况
对本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明确了相关制度、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完全符合财政部门要求。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通过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落实,提高项目完成效率,推进项目工程进度,按照“求真、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相关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成果展示,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完成后,强化项目后期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后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是公用经费过少。由于我局属综合部门,职能职责多,工作面广,出差和下乡频繁,上级检查多,工作经费支出大,工作经费较紧。
2.是有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包括:项目建设资金未能按时到位,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各种审批手续缓慢,影响项目建设工期。
七、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我部门的预算资金管理,加大对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对预算外经费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要求,精细测算支出额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2.加强项目实施监控。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异常,实施范围调整并及时报批或备案。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7分,评价等级为“优”。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