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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5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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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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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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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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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编制好我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为高质量推进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石屏县财政局(石财预字〔2020〕第109号)下达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140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预算项目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按要求进行“十四五”规划编制政府采购服务来支出。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县财政下达“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工作经费140万元,项目经费进行政府采购“十四五”规划编制120万元服务费,剩余20万元用于支付编制“十四五”规划印刷费、开展工作经费支出,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高质量编制完成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以高质量规划引领石屏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
2.阶段性目标。
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140万元下达到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要求及时完成编制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年中开展项目监控自评,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此次绩效评价是县级财政拨款的“十四五”编制规划项目140万元。主要是对石屏县”十四五“期间重点专项项目规划绩效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财绩发〔2020〕12号);
《2021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红财绩发〔2021〕20号);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发〔2020〕1号);
《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石财发〔2020〕76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根据项目实施特性将4个一级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服务满意度7个二级指标,并细化分解为21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及指标权重详见附件。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决策10%,过程10%,产出50%,效果30%。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专项经费项目只涉及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因此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实施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0 |
10 |
100% |
过程 |
10 |
10 |
100% |
产出 |
50 |
50 |
100% |
效益 |
30 |
28 |
93.33% |
合计 |
100 |
98 |
98%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综合项目的产出、效益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具体情况如下:
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根据《石屏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及前期优化过程,按专项经费项目设定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目标,占总指标数的98%。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部分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100%。
一是项目依据财政部门要求程序申请设立,依据、审批文件、材料符合预算编制要求。但是由于预算编制时间紧,未进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是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绩效 指标基本明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设定的绩效指标为绩效目标的细化分解,大部分绩效指标通 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三是预算编制有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资金分配基本合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 100%。
1.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到位及预算执行率。项目预算金额14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0万元。预算支出1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是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采购管理规范,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资金运行规范。
2.组织实施情况
为保证财政资金合法、有效使用,先后制定了《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制度》以及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对资金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分满分50分,评价得分50分,得分率 100%。
产出时效上,均按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产出成本上,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率等于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部分满分 30 分,评价得分28分,得分率 93.33%。
因是编制新“十四五”规划,在今后“十四五”当中这项工作开展经济效益是良好,且可持续发挥效用,公众满意度较高,但发挥社会效益方面略有欠缺。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29.96分,得分率99.87%。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以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编制绩效目标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
由于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时间(上年底)与每年工作重点、改革任务变化大、安排时间(当年初)有偏差,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二)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