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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5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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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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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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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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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组织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计生利益导向;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计中心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机构情况
本部门有下属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医疗机构3个:疾控、妇计、健教所;公立医院2个: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9个:异龙卫生院、坝心卫生院、宝秀卫生院、新城卫生院、龙朋卫生院、龙武卫生院、大桥卫生院、哨冲卫生院和牛街卫生院。
(三)人员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4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7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476,041.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66,544.7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本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293,588.20元,占基本支出的4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182,452.94元,占基本支出的52.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663,860.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689,503.96元,增长78.44%,主要原因各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全县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支出增加。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及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资金8,531,805.20元;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1,841,964.24元;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制度,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4,741,020.00元;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9,609,423.6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资金5,095,910.2元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771.03元,占91.2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70.00元,占8.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771.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6,771.0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排查管控、疫苗接种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级督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项目、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石屏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项目等补助按预算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除计划生育项目有资金结转外,其他预算已全部执行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对所有项目经费的使用过程严格把关,对项目实施情况实时监督,严格按预算执行。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部门按照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内各单位对本单位公共财产物资进行系统管理。对单位固定资产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采购。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核实。对取得的资产实物及时进行会计处理。2021年部门资产总额831,290,652.20元,其中,流动资产209,470,624.57元,固定资产481,373,547.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0,296,674.89元,无形资产10,149,804.97元,其他资产0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515,474,302.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66,518.30元,占总收入的24.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02,811,054.1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8.7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496,730.52元,占总收入的16.59%。支出合计514,139,901.54元。其中:基本支出412,476,041.14元,占总支出的80.23%;项目支出101,663,860.40元,占总支出的19.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5.5分,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评价经验不足,项目效益评价水平有待提高。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七、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1.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合理使用资金。
2.努力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从而有利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落实和具体化。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