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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304-56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室字〔2019〕31号)精神,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设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单位共有编制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8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人数为:33人,退休3人。

  二、本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5,230,987.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3600.05元,增长9.82%。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划转,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93,377.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1427.70元,增长34.76%,主要原中央、省级救灾资金增长较快。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石财预字〔2020〕125号安全农家项目建设经费54534元,石财预字〔2021〕55号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5117元,石财预调整〔2021〕97号工作经费7273.73元, 石财预〔2021〕1号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21788元,石财预调整〔2021〕98号非税收入返款7676.27元, 石财预调整〔2021〕325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41228.79元,红财建发〔2020〕79号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84781.93元,红财资环发〔2021〕43号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0630.08元,石财预字〔2021〕191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750000元,石财预字〔2021〕55号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55760元,红财资环发〔2021〕58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灾害普查及避难设施补助70000元, 石财预〔2021〕1号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364231元, 红财建发〔2019〕169号中央自然生活救灾补助资金485590元,红财建发〔2020〕150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000元,红财建发〔2020〕80号中央自然生活救灾补助资金230000元, 红财资环发〔2020〕61号中央自然生活救灾补助资金28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57号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445300元,红财资环发〔2021〕40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0000元, 红财资环发〔2021〕39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200000元,红财建发〔2020〕48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30000元,石财预字〔2021〕54号应急救援物资补399413.38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868.06元,占96.14%;公务接待费支出4172.00元,占3.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868.0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868.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72.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1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9,065.99元,占总收入的99.29%;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053009.46元,增长25.57%,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增长较快,导致经费大幅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了州安技中心安全培训补助经费。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9,065.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对比增加3053009.46元,增长25.57%,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增长较快,导致经费大幅增加。二是其他收入主要是增加了州安技中心安全培训补助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77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88,14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0,16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775,97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资本性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604543.91元,其中,流动资产 21727.91元,固定资产1582516.00元。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3796.8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46.86元,固定资产增加451350.00元。资产变动原因:流动资产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资金增加;而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执行差异率较大的问题。原因是:相关部门部分职责划转使人员、业务增加,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导致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准确,预算执行不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增加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行性,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分,等级为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预算执行差异率较大的问题。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准确,预算执行不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行性;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七、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精细化、准确化的意识,确保部门预算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开支的规范性。严格遵守各项开支费用的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开支口径与预算口径的一致,从而有效的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