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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306-60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发〔2020〕1号)文件、《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石财发〔2020〕76号)、《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98)等文件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对2021年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教育体育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事业,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3. 指导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和体育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4. 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5. 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活动。

  6. 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举办民族班;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协调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指导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7. 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 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师德师风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问题。

  9.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0.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各级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11. 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12. 负责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有关非学历教育的考试工作;负责高等以下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县属中职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3.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

  14. 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5. 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16. 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7. 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上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8. 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19.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石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关设办公室、石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教育科、人事科、德育科、招生办(石屏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等7个内设机构。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所属29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8个。分别是:

  1.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3. 石屏县教师发展中心

  4. 石屏县幼儿园

  5. 石屏县职业高级中学

  6. 石屏高级中学

  7. 云南省石屏县第一中学

  8. 云南省石屏县第二中学

  9. 云南省石屏县第三中学

  10. 云南省石屏县陶村中学

  11. 石屏县冒合中学

  12. 石屏县宝秀中学

  13. 石屏县大桥中学

  14. 石屏县哨冲民族中学

  15. 石屏县龙武中学

  16. 石屏县坝心中学

  17. 石屏县牛街中学

  18. 石屏县东风小学

  19. 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

  20.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

  21.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

  22.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小学

  23. 石屏县哨冲镇中心小学

  24.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

  25.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

  26. 石屏县牛街镇中心小学

  27.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8.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

  29. 石屏县特殊教育学校

  (三)人员情况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7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795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1,789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38号)的要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等已纳入年初预算;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0〕170号)的要求,中小学学校建设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返地税局工本费、教育督导工作经费、运动会经费、助学贷款风险金、突发事件预备费、业务培训费等已纳入年初预算;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审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非税收入作为预算追加或调整收入;其他各项目资金根据实际及时预算、申报,调整或追加预算收入。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我县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学校运转水平、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摆脱精神贫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学习需要。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 前期准备。石屏县教育体育局(部门)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专款专用。建设类项目资金,项目单位认真规划、预算,做好地勘、图纸设计、审图等;货物类项目资金,项目单位根据资金用途,召开会议,统一认识,确定实施;人员类项目(助学金、奖励金)资金,项目单位认真组织,确定补助人员。

  2. 组织实施。我部门严格按制度、程序办理,符合招标的一律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符合办理政府采购的严格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建设类项目根据施工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或项目单位)直接支付乙方,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后按审核价付款。

  货物类项目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

  人员类项目(助学金、奖励金)资金按要求打入银行卡、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分账管理,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

  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石屏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收到财政拨入项目资金9,963.27万元,支出10,083.60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120.33万元),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1.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89.8万元,县幼儿园、9个乡镇公办幼儿园、22所民办幼儿园春季学期资助2,790人,秋季学期资助3,300人。

  2. 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729.22万元,23所中小学资助33,226人,各项目学校学生已应助尽助。

  3.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665.96万元,23所中小学春季学期资助15,593人,秋季学期资助16,597人。

  4.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89.75万元,3所普通高中春季学期免学杂费831人,秋季学期免学杂费1,004人。

  5.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32.19万元,3所普通高中春季学期资助1,330人,秋季学期资助1,275人。

  6.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52.31万元,春季学期资助287人,秋季学期资助234人。

  7. 教育费附加支出311.02万元,其中:11所中小学支付地勘费、监理费、结算审核费、设计费等103.39万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60万元,教育督导经费5万元,运动会经费34.1万元,突发事件预备费10万元,返地税局工本费5万元,业务培训费58.41万元,助学贷款风险金35.12万元。

  8. 12所中小学非税收入支付地勘费、监理费、结算审核费、设计费等133.65万元。

  9. 国培计划送教下乡资金、名师工作坊研修专项资金11.34万元,分别在龙武小学、哨冲中学、哨冲落水洞小学共组织200余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

  10. 坝心镇白浪幼儿园维修改造资金52.83万元,完成了“一村一幼”建设项目1个。

  11.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性奖补资金80.81万元,惠及15所民办幼儿园4,040人次学龄儿童。

  12. 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资金456.88万元,完成了各项目工程,具体支付情况为:龙武镇旧沙小学大门围墙及附属工程30万元、宝秀镇正街小学围墙建设工程31.68万元、牛街小学门卫室及安全通道工程61.65万元、牛街小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135.55万元、异龙小学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78万元、冒合中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120万元。

  13. 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设备)资金274.03万元,19所中小学购置完善了监控设备,具体支付情况为:东风小学12.16万元、异龙镇中心小学20万元、宝秀镇中心小学11万元、大桥乡中心小学9万元、新城乡中心学校7.94万元、龙朋镇中心小学21.9万元、哨冲镇中心小学10万元、龙武镇中心小学20.52万元、石屏高级中学60.52万元、石屏一中12万元、石屏二中10万元、石屏三中12万元、陶村中学14万元、冒合中学8.07万元、宝秀中学9万元、大桥中学8万元、哨冲中学12万元、龙武中学7.92万元、坝心中学8万元。

  14. 义务教育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资金2,274.89万元,具体支付情况为:石屏县东风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县级追加工程款100万元,龙朋小学、甸头小学、土库房小学厕所革命工程款11.5万元,龙朋镇龙朋小学2号学生宿舍楼工程款142万元,龙武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款326.96万元,龙武镇育英村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款32.33万元,异龙镇鸭子坝教学楼工程款180万元,异龙镇瑞生小学教学楼工程款391.6万元,异龙镇大水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款358.8万元,异龙镇大水小学综合楼工程款129.7万元,异龙镇仁寿村小学建设项目县级追加工程款200万元,龙武中学教学楼工程款492万元,陶村中学男生宿舍楼县级追加工程款10万元。

  15. 县级追加安排宝秀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土地划拨专项资金1,251.95万元。

  16. 县级调整安排东风小学增设VR模拟实验室及劳动技能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万元。

  17. 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11万元,3所普通高中资助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2人(本科26人、专科16人)。

  18. 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专项资金41.5万元,资助优秀贫困学子83人。

  19. “恒忠地产”优秀贫困学子奖励金6万元,资助优秀贫困学子12人。

  20. 县级调整安排孤儿资助金20.1万元资助孤儿93人。

  21. 石屏县职业高级中学实训基地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190万元,改善了学校办学环境。

  22. 体育彩票公益金62.88万元,有力保障了学校体育、群众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丰富了校园内外生活。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使用,专款专用。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二是落实内部管理制度。

  五、项目绩效情况

  1. 强化预算管理,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绩效引导,在保证项目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前提下,严格将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2. 落实内部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按制度加强管理,项目实施前有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文件监控,资金支出按有相关的资金管理支付。

  六、综合评价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在保障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经费的同时,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平稳发展,体现为学前教育稳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体育活动顺利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明显。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差异。

  八、工作打算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销时,严格按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核算,严防超预算支付现象发生。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