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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310-252
  • 发布机构
    政协石屏县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石屏县委员会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68)文件,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发〔2020〕1号)、《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石财发〔2020〕7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本部门县级项目绩效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石屏县财政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屏县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石财行〔2021〕27号)文件,2021年批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屏县委员会县级项目5个,项目预算支出118.3万元(其中:政协常委履职经费10.5万元;政协会议经费30万元;委员活动经费36万元;常委会经费1.8万元;七委一室办公经费40万元。)

   (一)项目概况

   1.政协常委履职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按照中央、省、州政协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使机关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履职能力,自觉服从和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开展调研视察,深刻分析问题,提出真知灼见,汇民声、谋良策、建诤言,力争实现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标杆,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围绕政协工作提质增效,高标准打造一流政协机关、建设一流政协干部队伍。坚持不懈抓好履职能力提升,打造充满生机活力、富有战斗力的县政协常委队伍。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县政协常委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常委活动,开展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常委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协常委履职能力和建言献策能力。

  项目实施主体:政协石屏县委员会

  2.政协会议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构建广泛多层、灵活多样的协商平台”。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主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全年召开政协全会一次,集中协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报告,提出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建议;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以及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分组讨论、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项目实施主体:政协石屏县委员会

  3.委员活动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政协委员依章履职,积极开展参政议政,调研视察工作。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委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和建言献策能力。组织委员履职能力培训,调研视察,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能提供服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标杆,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委员自身建设与履职能力提升。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积极开展委员调研视察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和提升县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县政协常委会重点调研视察和全县中心工作、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政治协商,以提案、调研视察报告、专题汇报会等形式,广集民智,提出许多符合石屏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力参考。项目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县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委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和建言献策能力。

  项目实施主体:政协石屏县委员会

  4.常委会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围绕县政协常委会重点调研视察和全县中心工作、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提案、调研视察报告、专题汇报会等形式,广集民智,提出许多符合石屏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县政协常委履职工作,严谨规范地组织常委会会议,对委员活动、界别活动等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进行审核,提出许多符合石屏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项目实施主体:政协石屏县委员会

  5.七委一室办公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根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围绕政协工作提质增效,高标准打造一流政协机关、建设一流政协干部队伍。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主体:围绕州委“13611”和县委“123”工作思路协商议政,着力参政议政,提高建言资政质量,切实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思路上来,更加主动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着眼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聚焦石屏改革发展的新课题,通过政协提案、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履好职、尽好责。切实按照县委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并下发《石屏县政治协商计划》,为全县政协工作的顺利开展指明方向。充分利用每年召开的全会,集中协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报告,提出政府工作建议21条、法院工作建议4 条、检察院工作建议4条;组织开展1项全体会议协商、1项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14项重点协商,其中4项专题协商、8项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提出政府工作建议15条,真正做到“县委想什么、政协就议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就帮什么”,有力助推了全县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实施主体:政协石屏县委员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全县政协常委及委员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县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全县政协委员进行分批次培训,力求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建言献策能力。

  2、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责管理。规范自身建设,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现代信息化技术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履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为确保我单位项目绩效总目标的顺利完成,我单位设立了年初绩效目标、年中绩效目标监管和年末绩效目标考评三个阶段性项目绩效目标。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县政协机关更好地完成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健全完善《石屏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政协石屏县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石屏县政协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项目经费规范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对照年初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确保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2.绩效评价的对象:县政协机关7个专委会和办公室。

  3.绩效评价的范围:2021年实施的县政协常委履职经费项目、政协会议经费项目、委员活动经费项目、常委会经费项目、七委一室办公经费项目共5个预算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导向原则、目标管理原则、有序推进原则、科学规范原则、绩效问责原则等。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3)《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98);

  (4)《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发〔2020〕1号)

  (5)《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石财发〔2020〕76号)

  (6)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支出的各项指标体系。

  4.绩效评价方法

   (1)资料审阅法

  通过对项目资料进行审阅,查阅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管理过程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分析比较法

  依据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5.评价标准

  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 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政协石屏县委员会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

  在政协石屏县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小组的领导下,绩效管理和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县政协机关七委一室具体实施。

  3.分析评价。

  对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对应完成。在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严格遵循年初设立目标严谨可行,年中监管全面到位,年终自评总结客观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纳入本次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支出共5个,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均为“优”。

  2021年,紧紧围绕政协机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召开全会1次,集中协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报告,提出政府工作建议21条、法院工作建议4 条、检察院工作建议4条;组织开展1项全体会议协商、1项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14项重点协商,其中4项专题协商、8项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提出政府工作建议15条,真正做到“县委想什么、政协就议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就帮什么”,有力助推了全县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县委《石屏县政治协商计划》安排部署,聚焦中心,助推“美丽县城、美丽湖泊、美丽乡村”建设中,紧扣县委安排部署,县政协班子成员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及时深入基层,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带领基层干部全力推进。着力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项监督,通过动员委员广泛参与、多种方式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围绕工作不力提出批评、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改进,有力助推了全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着力抓好打造“滇南最美乡愁·石屏生态文化之旅”、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美丽湖泊建设等4项重点调研;着力抓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全县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对政协石屏县委员会九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4项专项视。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制发《全县政协系统开展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行动的实施意见》,县政协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成效与 “规划家乡”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多次深入乡镇走访调研,与干部群众一道积极谋划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积极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并积极筹措资金,助力家乡发展;助推产业发展中,紧盯县委确定的聚力建设“云南省重要的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全国重要的豆制品生产研发和深加工中心、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三大目标,坚持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助推全县三大产业的发展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一是项目立项规范。纳入本次绩效自评范围的5个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

  二是绩效目标合理。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本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三是绩效指标明确。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资金落实支出情况

  2021年县政协预算批复项目资金1,155,000.00元,实际支出决算数1,695,037.48元,其中:2010201石财预调整〔2021〕16号2020年县级领导干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170,000.00元;2010201石财预调整〔2021〕284号2021年县级领导工作经费支出132,382.27元;2010202石财预〔2021〕1号政协常委履职经费支出91,400.00元;2010204石财预〔2021〕1号政协会议经费支出271,386.00元;2010205石财预〔2021〕1号委员活动经费支出339,437.00元;2010299石财预〔2021〕1号常委会经费支出18,000.00元;2010299石财预〔2021〕1号七委一室办公经费支出400,000.00元;2010299石财预〔2020〕1号指标结转七委一室办公经费支出448.51元;2010299红财行发〔2020〕11号基层政协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983.70元;2010299红财预发〔2021〕49号石屏县政协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2010299红财行发〔2021〕10号2021年基层政协建设补助经费支出150,000.00元;2010299红财行发〔2020〕16号2020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

  政协石屏县委员会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支付使用,经分析评价,组织管理严密,项目统筹协调较好,各项指标基本完成。

  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政协委员依章履职,积极开展参政议政,调研视察工作。组织委员履职能力培训,调研视察,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能提供服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标杆,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委员自身建设与履职能力提升。全年累计完成常委会会议次数4次,提出政府工作建议21条、法院工作建议4 条、检察院工作建议4条;组织开展1项全体会议协商、1项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14项重点协商,其中4项专题协商、8项专项民主监督活动,提出政府工作建议15条。加强政协工作对外宣传及推广,构建政协交流平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满意度90%以上,产出数量各项指标均已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以及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分组讨论、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严谨规范地组织全体会议、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对口协商会、界别协商会和提案办理协商会,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不断为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尽心履职是对人民负责,对制度尊重,能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动民主事业的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运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主要原因为: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不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被动情况。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目前主要由财务室牵头完成,绩效管理人员队伍力量比较薄弱。

    七、有关建议

    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前期绩效目标编制、过程绩效跟踪、后期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增强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政协石屏县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