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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31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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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大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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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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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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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大桥乡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发〔2020〕1号)文件、《石屏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石财发〔2020〕7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乡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石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政务、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气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具体履行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3)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草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联、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行政职责;(4)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5)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做好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实施扶贫项目;(6)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能源建设等服务性工作;(7)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9)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10)承办森林草原防火、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疫病防控防治和林草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11)承办水利、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12)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我乡包括8个部门,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石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石屏县大桥乡财政所、石屏县大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石屏县大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石屏县大桥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石屏县大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建设中心、石屏县大桥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石屏县大桥乡水务服务中心。
(三)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1年度收入合计33,320,322.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19,936.52元,占总收入的91.00%;其他收入3,000,385.51元,占总收入的9.00%。
(二)2021年度支出合计33,431,836.57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1,274.77元,占总支出的47.53%;项目支出17,540,561.80元,占总支出的52.47%。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91,274.7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42,400.95元,占基本支出的8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8,873.82元,占基本支出的14.15%。
四、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40,561.8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552.50元,国防支出5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12030元,节能环保支出516779.00元,农林水支出14833070.02元,住房保障支出150000元。
五、自评绩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水平,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候,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进一步细化、量化,形成契合项目实际的项目绩效指标;
(二)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项目的进度、目标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大项目推进督查力度。
(四)强化业务培训。
(五)强化项目验收。
(六)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七)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方面的运用,建立健全奖优惩劣的奖罚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对绩效评价工作“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执行不够到位,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设置还不够具体,对项目资金使用成本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应用和绩效考核。保证各预算项目及时、有效地按预算绩效目标任务完成,资金全部支付使用完毕,公众满意度为优。
石屏县大桥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