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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0585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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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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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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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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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提升会计信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监〔2018〕1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4日开始至10月31日前结束。
(二)会计监督检查重点
按照财政部确定的检查重点,结合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和扶贫资金管理“三大检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至少1户重点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作为监督检查对象。
经研究决定,2018年石屏县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单位为石屏县林业局。
(三)会计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要关注会计核算不实,特别是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骗取套取、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发票;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等问题。二是要关注会计核算的标准化、信息化,内控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保障检查顺利进行。我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检查经费,抽调业务骨干充实检查力量,有序推进检查工作。
(二)依法检查,规避行政风险。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程序、纪律的要求,依法检查,规范检查行为,有效规避行政风险;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尺度统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查单位,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石屏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