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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0591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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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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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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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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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财发〔2019〕80号 石屏县财政局转发《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石屏县财政局文件
石财发〔2019〕80号
石屏县财政局转发《红河州财政局转发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红财会发〔2019〕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按照要求采集会计人员信息资料,确保我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石屏县财政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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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9〕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