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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059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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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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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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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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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县级财政工作和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县级所有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以下统称预算部门)开展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条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其对象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四个环节。
第四条 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绩效运行监控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全部工作的根本。项目绩效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结果报告,是预算部门整改落实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安排年度预算,政府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预算绩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四)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 预算绩效管理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部门预算申报材料、申请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相关文件、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年度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七)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八)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和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 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七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牵头,各预算部门分工负责,吸纳社会力量参与。
第八条 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预算部门编制绩效目标,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及批复;
(三)对预算执行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管理;
(四)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审核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反馈预算部门;
(五)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逐步公开重大项目的绩效情况;
(六)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九条 预算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和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及汇总上报等工作;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审核意见,修正调整绩效目标;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对各项目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具体批复,并组织完成绩效目标;
(二)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并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门;
(三)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报告;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工作;
(四)向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绩效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落实,改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第十条 项目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申报、修正调整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按照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向预算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第三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是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达到的产出和结果。绩效目标管理是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和批复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和批复三个环节,和部门预算一同进行。
第十二条 绩效目标编制应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原则上预算部门所申请的全部财政性资金都应编制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具体编制范围由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预算时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申请财政性资金的预算部门、项目单位进行申报;预算部门年初申报预算时,应当将绩效目标编入年度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绩效目标。
第十四条 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期产出,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
(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相关绩效指标;
(六)其他。
第十五条 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定量表述的,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三)合理可行。设定的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第十六条 绩效目标分为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十七条 项目绩效目标由项目单位在申请财政性资金时编制,报送预算部门审核。预算部门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报送财政部门,并根据部门预算批复对项目单位的绩效目标进行批复。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材料包括《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见附件1-1)和其他与项目绩效目标相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见附件2-1),并报送其他与绩效目标相关的资料。
第十九条 预算部门在部门预算“一上”时,按有关规定申报绩效目标。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一上”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初审,填写《绩效目标审核表》(表样见附件3-1)并将初审意见在“一下”时反馈预算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一下”预算控制数,结合绩效目标初审反馈意见,相应调整绩效目标,在“二上”时报送财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二上”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复审,形成综合性意见。对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第二十二条 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完整性审核。填报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
(二)相关性审核。是否有适当量化的绩效指标及其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对应性;
(三)适当性审核。预算资金可供量与目标之间的匹配性;
(四)可行性审核。目标设定是否合理,保障措施是否可行,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审核预算安排的必要性。
第二十三条 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实施第三方审核,组织专家学者、中介机构及社会公众代表等共同参与,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在批复预算时将审核确认的绩效目标批复预算部门;预算部门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批复项目单位。
第二十五条 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六条 批复的绩效目标是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绩效运行监控
第二十七条 绩效运行监控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运行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的控制和管理活动。主要包括绩效监控布置、绩效监控实施和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三个环节。
第二十八条 绩效监控布置是财政部门对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提出要求,主要包括绩效监控的内容、实施方式、监控要求等。预算部门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填报《绩效运行监控表》(样表见附件4),并报送其他与绩效运行监控相关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绩效监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包括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预期完成程度及趋势,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社会公众满意率预期实现程度及趋势,达到计划产出所需要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具体工作任务实际开展情况及趋势,项目实施计划的实际进度情况及趋势,项目实施计划的调整情况等;
(三)资金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的时效性,专项资金支付方式,拨付效率,资金安全性等;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工程招投标和监理、项目验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资产管理情况等。
第三十条 绩效监控主要采取预算部门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两种方式。
第三十一条 预算部门自行监控是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的监控。预算部门按照绩效运行监控的规定,围绕绩效目标,适时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绩效运行情况、资金支出进度等。当预算支出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重点监控是财政部门在预算部门自行监控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的监控。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的批复,结合预算执行进度、国库支付管理等,通过调查取证、实地核查以及绩效运行信息采集等方式,对预算部门的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以发现问题和风险,督促预算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预算绩效运行偏离原定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三十三条 绩效监控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收集、分析绩效运行数据信息和形成绩效监控报告三个环节。
(一)收集绩效运行数据信息要以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核心,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为重点。其要点包括:预算执行准备情况,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支出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已体现的绩效和未来效益预计情况,存在的问题。
(二)分析绩效运行数据信息就是对收集的各类绩效运行数据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并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针对预算执行中的关键问题,重点关注对下阶段工作的预测。
(三)绩效监控报告是在分析绩效运行数据信息基础上形成的。绩效监控报告首先由具体实施单位编制,然后层层向上汇集,按照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形成绩效监控的总体报告。
绩效监控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关键点的绩效运行数据信息,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核实和分析,对预期产出和预期绩效实现程度的判断,根据绩效运行情况已采取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预算执行的建议。
第三十四条 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主要是根据绩效监控报告所提供的管理信息,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对预算执行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不合理支出,情况严重的,停止预算支出的执行。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三十五条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十六条 绩效评价按照组织实施主体不同,分为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财政评价可分为财政再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
(一)部门自评是由预算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
(二)财政再评价是在对预算部门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后,财政部门再次实施的绩效评价;
(三)财政重点评价是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称为第三方评价。根据委托方的不同,第三方评价的主体仍为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
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选用及付费等相关事宜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
第三十八条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购买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按“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支付。绩效评价实施所需经费,在部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
第三十九条 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十条 本级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
第四十一条 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一般性转移支付原则上应当重点对贯彻上级政府重大政策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应当以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有重大影响的支出作为重点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十二条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部门(单位)应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自评,形成部门自评报告,于每年的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部门(单位)每年纳入自评的项目数不得低于项目总数的1/3。
第四十三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数量、质量、效率方面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四条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工具和技术手段,主要包括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评价标准。
第四十五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据适用范围不同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根据性质不同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第四十六条 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评价对象的指标,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见附件5和附件6。
个性指标是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
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个性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部门或由预算部门会同第三方制定。
第四十七条 定量指标是指可以通过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并以具体数值形式反映绩效评价结果情况的指标。定性指标是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结果,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定性分析的方式来反映绩效评价结果的指标。
第四十八条 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预算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四十九条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具体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如财政部门确定的支出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
第五十条 绩效评价方法是指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为了取得被评价的预算支出项目、单位基础数据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完成绩效评价任务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包括绩效评价技术方法和工作方法。
第五十一条 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比较法是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是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是通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公众评判法是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第五十二条 绩效评价技术方法的选用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确实不能以客观的量化指标评价的,可以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绩效情况予以评价,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根据绩效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十三条 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和情况汇报等。
(一)收集资料。收集与被评价对象有关的制度政策、法规和相关报告;发放基础数据调查表,要求被评价单位进行填报。
(二)实地勘察。深入被评价单位,对评价对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查阅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三)问卷调查。通过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相关情况;问卷调查需要明确分值、问题的数量、样本数量和方式方法。
(四)情况汇报。听取被评价单位对评价对象的目标设定及完成程度,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管理情况和预算支出执行产生的效益等情况介绍。
第五十四条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是指评价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一般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形成报告和建立档案等四个阶段。
第五十五条 绩效评价前期准备: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等相关原则确定。预算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
(二)成立绩效评价组织机构。评价组织机构是由绩效评价组织部门确定的、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
财政部门为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主体的,评价组织机构由财政部门负责组建;根据评价对象情况和工作需要,也可联合其他预算部门共同组建。
预算部门为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主体的,评价组织机构由预算部门负责组建;根据评价对象情况和工作需要,也可联合外部相关部门共同组建。
(三)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实施具体绩效评价、撰写并向评价组织机构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评价工作组人员由评价组织机构中所涉及的预算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必要的专家学者、其他部门人员、社会公众代表共同参加。必要时,可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
(四)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和评价对象的特点,拟定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评价依据、评价工作计划,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及有关工作条件。
(五)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绩效评价通知书由评价组织部门向被评价单位下达。基本内容包括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任务、评价依据、评价实施机构、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事项,并附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格式等内容。评价通知书所载明的内容和要求要清晰、明确,以便被评价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评价准备工作。
第五十六条 绩效评价实施:
(一)被评价对象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填报《基础信息调查表》(参考格式见附表7),报送相关资料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撰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8),并报送主管部门。
(二)审核资料。主管部门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所提交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按照绩效评价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自评,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9)。
(三)现场评价。绩效评价组织机构至少在绩效评价工作组拟开展现场评价的7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要按照现场评价工作要求,指派熟悉项目情况的财务及业务人员,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绩效评价工作组深入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现场评价抽查的项目个数和资金量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的30%。
(四)综合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组织机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第五十七条 绩效评价报告:
(一)撰写报告。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0)初稿,主动征求被评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业务联系单位的意见,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二)提交报告。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在现场评价完成后及时向绩效评价组织机构提交绩效评价报告。部门自评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审核报告。绩效评价组织机构要组织专家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审核报告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工作;绩效总结分析或绩效评价的范围是否全面;逻辑是否清晰,分析问题是否透彻;绩效评价结论是否客观、准确、充分;改进措施是否得当,建议是否可行等。
(四)完善报告。绩效评价组织机构在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之前,应向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被评价单位复核评价报告结论的相关数据,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反馈,填报《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参考格式见附件11),10日内反馈评价组织机构,10日内不反馈意见的,视同无意见。
第五十八条 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需要存档的文件包括:评价项目基本情况、评价工作方案、评价业务委托书、评价经费预算及审核表、专家组名册、专家组论证及评审意见和建议书、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情况等。
第五十九条 绩效评价结果是指绩效评价组织部门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形成的、全面反映绩效评价对象实际绩效情况的内容、事项、结论等,主要以绩效评价报告为载体。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组织部门应向被评价对象发送《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2)。
第六十条 绩效评价结果的衡量主要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
绩效评价结果评分是依据实际绩效评价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权重分值,汇总各项绩效评价得分获得的分数,一般以百分制来计算。
绩效评价结果评级是对绩效评价结果评分按一定的区间进行分级,确定相应的评价级次,如“优、良、中、差”等。得分≥95分为优,85≤得分<95 为良,60≤得分<85为中,得分<60为差。
第六十一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被评价单位等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具体行为的活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主要有结果反馈整改、结果报告、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结果公开以及行政问责等。
第六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
(一)反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组织部门应将确定的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被评价单位。
(二)整改落实。被评价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加以整改,填报《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3);自收到反馈的绩效评价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评价组织部门。
第六十三条 绩效评价结果报告:
财政部门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绩效自评综合情况报告州人民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作为行政问责的主要依据。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绩效及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十四条 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一)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是否列入支出项目库、预算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的,在安排下年度预算资金时优先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应从严考虑,直至削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第六十五条 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一)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公开”的原则,财政部门负责公开重点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结果,预算部门负责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三)绩效评价结果公开主要采取内部通报和媒体通报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公开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绩效评价结果逐步与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等机构实现信息共享,相互利用工作成果,形成部门联动合力。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中介机构、专家和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行为规范:
(一)独立、客观、公开地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并对评价结果承担责任;
(二)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处理和保管评价资料,不得泄漏被评价单位的涉密信息。
第六十七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中介机构、专家和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应当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予以警告、终止委托关系、取消评价资格等处理措施;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十八条 被评价单位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得对绩效评价结果施加倾向性影响,采取不正当手段干预绩效评价的公正性。
第六十九条 对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采取各种方式干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十条 本工作规程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1-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2-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3-1.《绩效目标审核表》
3-2.《绩效目标审核表说明》
4.《绩效运行监控表》
5.《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7.《项目基础信息调查表》
8.《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报告》
9.《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1.《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
12.《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
13.《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附件1-1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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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延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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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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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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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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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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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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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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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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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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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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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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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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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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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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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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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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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年—20××+n年) |
年度目标 |
||||||||||
目标1: 目标2: 。。。。。。 |
目标1: 目标2: 。。。。。。 |
|||||||||||
绩 效 指 标 |
一指标标 |
二指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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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 |
|
|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指标2: |
|
|||||||||
…… |
|
…… |
|
附1-2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本表是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预算资金确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支出是指州级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县级预算部门在申报县级财政安排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项目资金时都应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内容说明
(一)年度:指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如:编报20××年部门预算时,填写“20××年”;20××年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时,填写“20××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指项目的具体名称,与部门预算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2.主管部门及单位编码:指州级预算部门的代码及全称。如:[000432] 红河州粮食局。
3.实施单位:指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与项目文本中的有关内容一致。
4.项目属性:指新增项目或延续项目。
5.项目期:指项目的具体实施期限,其中,一次性项目,填1年;有确定项目实施期的项目,填确定的年限,如3年等;属于部门经常性业务项目,填“长期”。
6.项目资金:指中期或年度项目资金总额,按资金来源分为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本项内容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体目标
项目支出总体目标描述利用该项目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1.中期目标:概括描述延续项目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三年)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其中,所填写的期限,按一定时期滚动填写,如2018年编制2019年预算,填写2019-2021年;2019年编制2020年预算,填写2020-2022年等。
一次性项目和处于项目期最后一年的项目,不需填写此项,只填写年度目标。
2.年度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四)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按中期指标和年度指标分别填列,其中,中期指标是对中期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年度指标是对年度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次性项目和处于项目期最后一年的项目,只填写年度指标。
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指标值应尽量细化、量化,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1.产出指标:反映根据既定目标,相关预算资金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
(1)数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如“举办培训的班次”、“培训学员的人次”、“新增设备数量”等;
(2)质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如“培训合格率”、“研究成果验收通过率”等;
(3)时效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培训完成时间”、“研究成果发布时间”等;
(4)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成本的控制情况,如“人均培训成本”、“设备购置成本”、“和社会平均成本的比较”等。
2.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前述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可进一步细分为:
(1)经济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如“促进农民增收率或增收额”、“采用先进技术带来的实际收入增长率”等;
(2)社会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如“带动就业增长率”、“安全生产事故下降率”等;
(3)生态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如“水电能源节约率”、“空气质量优良率”等;
(4)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如“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对本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
3.满意度指标:属于预期效果的内容,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指标,如“受训学员满意度”、“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投诉次数”等。
4.实际操作中其他绩效指标的具体内容,可由部门(单位)根据需要,在上述指标中或在上述指标之外另行补充。
附2-1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
|
单位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年度 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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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1 |
|
|
|
|
|||||
任务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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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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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金额合计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
||||||||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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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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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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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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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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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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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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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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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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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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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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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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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附2-2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州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申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填报,作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审核及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是指纳入县级预算部门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通过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本表由县级预算部门或所属单位财务负责填写,必要时可以由本部门或本单位业务部门协助填写。
二、填报说明
(一)年度: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如:编报20××年部门预算,填写“20××年”。
(二)部门(单位)名称:填写填报本表的预算部门或单位全称。
(三)年度主要任务:填写根据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确定的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开展这项任务所对应的预算支出金额。预算支出金额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含上级财政资金和县本级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年度总体目标:描述本部门(单位)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五)年度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对应具体的指标值。指标值应尽量细化、量化,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具体填报要求可参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附3-1
绩 效 目 标 审 核 表
审核内容 |
审核要点 |
审核意见 |
一、完整性审核 |
||
规范完整性 |
绩效目标填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详实,是否无缺项、错项 |
优□ 良□ 中□ 差□ |
明确清晰性 |
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情况,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了充分、恰当的描述 |
优□ 良□ 中□ 差□ |
二、相关性审核 |
||
目标相关性 |
总体目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与本部门(单位)职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是否密切相关 |
优□ 良□ 中□ 差□ |
指标科学性 |
绩效指标是否全面、充分、细化、量化,难以量化的,定性描述是否充分、具体;是否选取了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具体指标值 |
优□ 良□ 中□ 差□ |
三、适当性审核 |
||
绩效合理性 |
预期绩效是否显著,是否能够体现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善;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与其他同类项目相比,预期绩效是否合理 |
优□ 良□ 中□ 差□ |
资金匹配性 |
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量、使用方向等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
优□ 良□ 中□ 差□ |
四、可行性审核 |
||
实现可能性 |
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实现的可能性是否充分 |
优□ 良□ 中□ 差□ |
条件充分性 |
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和条件是否充分,内部控制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优□ 良□ 中□ 差□ |
综合评定等级 |
优□ 良□ 中□ 差□ |
|
总体意见 |
|
附件3-2
绩效目标审核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审核,是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工具。
(二)本表全面反映审核主体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意见。
(三)本表由县财政局或州级预算部门对其所属下级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时填写;委托第三方审核的,可以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填写。
二、填报说明
(一)审核内容
绩效目标审核包括完整性审核、相关性审核、适当性审核和可行性审核等四个方面。绩效目标审核应充分参考部门(单位)职能、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实施方案以及以前年度绩效信息等内容,还应充分考虑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和方式等。
(二)审核方式
审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填报内容完全符合要求的,定级为“优”;绝大部分内容符合要求、仅需对个别内容进行修改的,定级为“良”;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但通过修改完善后能够符合要求的,定级为“中”;内容为空或大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定级为“差”。具体审核方式如下:
1.审核主体对每一项审核内容逐一提出定性审核意见,并根据各项审核情况,汇总确定“综合评定等级”。确定综合评定等级时,8个审核要点中,有6项及以上为“优”、且其他项无“中”、“差”级的,方可定级为“优”;有6项及以上为“良”及以上、且其他项无“差”级的,方可定级为“良”;有6项及以上为“中”及以上的,方可定级为“中”。同时,在本表“总体意见”栏中对该项目绩效目标的修改完善、预算安排等提出意见。
2.审核结果为“优”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良”的,可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协商,直接对其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中”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审核结果为“差”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附件4
绩效运行监控表
项目全称 |
|
填报人 |
|
填报时间 |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项目起始时间 |
|
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
|
||||||||||||
是否订立了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标: |
是 □ |
否 □ |
(在框内划“√”) |
|
|||||||||||
一、绩效运行反馈内容 |
|||||||||||||||
阶段性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
阶段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
绩效目标有无出现偏差(可附文字说明) |
||||||||||||
计划投入资金总额 |
(万元) |
1.实际投入资金总额 |
(万元) |
(用资金下达文件作依据) |
|
|
|||||||||
其中:财政投入资金 |
(万元) |
其中:财政投入资金 |
(万元) |
|
|
|
|||||||||
其他投入资金 |
(万元) |
其他投入资金 |
(万元) |
|
|
|
|||||||||
|
|
2.实际使用资金 |
(万元) |
(用资金支出凭证单作依据) |
|
|
|||||||||
预期完成任务数量(数量指标): |
际完成任务数量(数量指标): |
|
|
|
|||||||||||
任务1: |
|
任务1: |
|
|
|
|
|||||||||
…… |
|
…… |
|
|
|
|
|||||||||
预期任务质量标准(质量指标): |
实际完成任务质量标准(质量指标): |
|
|
|
|||||||||||
任务1: |
|
任务1: |
|
|
|
|
|||||||||
…… |
|
…… |
|
|
|
|
|||||||||
预期效益 |
|
实际效益 |
|
|
|
|
|||||||||
其中:经济效益 |
|
其中:经济效益 |
|
|
|
|
|||||||||
社会效益 |
|
社会效益 |
|
|
|
|
|||||||||
环境生态效益 |
|
环境生态效益 |
|
|
|
|
|||||||||
可持续发展 |
|
可持续发展 |
|
|
|
|
|||||||||
群众满意度 |
|
群众满意度 |
|
|
|
|
|||||||||
是否制定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
是 □ |
否 □ |
如有请列出文号及文件名称 |
|
|
||||||||||
其中:项目申报需审核论证 |
是 □ |
否 □ |
如有请简要列出主要内容 |
|
|
||||||||||
项目实施范围有无明确界定 |
是 □ |
否 □ |
|
|
|
||||||||||
招投标制 |
采用 □ |
不采用 □ |
|
|
|
|
|||||||||
政府采购制 |
采用 □ |
不采用 □ |
|
|
|
|
|||||||||
公示制 |
采用 □ |
不采用 □ |
|
|
|
|
|||||||||
项目法人制 |
否 □ |
签订项目责任书或合同书 □ |
未签订项目责任书或合同书 □ |
||||||||||||
是否建立项目实施检查督导机制 |
是 □ |
否 □ |
|
|
|
||||||||||
有无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
有 □ |
无 □ |
|
|
|
||||||||||
是否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是 □ |
否 □ |
|
|
|
||||||||||
其中:是否专户管理 |
是 □ |
否 □ |
|
|
|
||||||||||
是否专账管理 |
是 □ |
否 □ |
|
|
|
||||||||||
有无竣工结算制度 |
有 □ |
无 □ |
|
|
|
||||||||||
有无资产管理办法 |
有 □ |
无 □ |
|
|
|
||||||||||
二、发现的问题及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原因: |
|||||||||||||||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建议 |
|||||||||||||||
四、绩效监控结论: |
|||||||||||||||
填报说明:此表作为考核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并报送财政部门的统一表格,各预算部门(单位)不得作更改,请在完成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后填报此表,并按时间要求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
附件5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
项目 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资金 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到位及时率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过 程 |
业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
档案管理规范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指定专人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专门管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档案管理的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专门管理; ②项目档案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规范。 |
||
过 程 |
财务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②项目资金是否建立专账管理; ③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④记账、报账是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否存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
产 出 |
项目 产出 |
实际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资金使用率 |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使用数与实际到位资金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或支出完成情况。 |
资金使用率=(实际到位资金的使用数/实际到位资金数)×100%。 实际到位资金的使用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使用或支出的到位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数: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完成及时率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质量达标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单位成本产出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
单位成本=实际成本/实际产出数。 单位成本产出=实际产出数/单位成本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效 果 |
项目 效益 |
经济效益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生态效益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附件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
目标 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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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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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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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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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 |
预算 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预算调整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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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 |
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单位)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单位)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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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执行 |
结转结余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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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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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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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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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 |
预算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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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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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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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 |
资产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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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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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
职责 履行 |
实际完成率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
完成及时率 |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单位)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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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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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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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
履职 效益 |
经济效益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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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附件7
基础信息调查表
(项目实施单位)
填表单位(盖章): ( 年度) 填表日期: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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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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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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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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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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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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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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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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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及文件名、文号及批准时间 |
计划开始时间:年 月 |
计划完成时间: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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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实际开始时间:年 月 |
实际完成时间: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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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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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目标及年项目阶段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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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实际总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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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到位资金 |
万元 |
实际到 位资金 |
万元 |
项目实际 使用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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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财政资金的文件名、文号及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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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情况概述 |
任务一 |
实施 □ 未实施 □ |
1.计划数 2.实际完成数 |
请描述具体的工程完成量未完成的项目请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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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
实施 □ 未实施 □ |
1.计划数 2.实际完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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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
实施 □ 未实施 □ |
1.计划数 2.实际完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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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管理 情 况 |
项目是否完工或完成 本年计划 |
是 □ |
否 □ |
如项目未按本年计划完成,请说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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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
是 □ |
否 □ |
若是,请在此填列单位资质证书或类似资料的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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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中是否组织开展质量检测与监督 |
是 □ |
否 □ |
若是,请在此填列进行现场指导监督的具体时间和参加人员姓名及其他类似资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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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是否进行竣工验收 |
是 □ |
否 □ |
若是,请准备竣工验收报告或类似资料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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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编制了实施计划报告 |
是 □ |
否 □ |
若是,请在此填列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或类似资料的名称(并提交资料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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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进行公示 |
否 □ |
否 □ |
若是,请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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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 |
否 □ |
否 □ |
若是,请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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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专人,设置专室专人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归档保存,确保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完备 |
否 □ |
否 □ |
若是,请填列档案管理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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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主管单位或财政部门下达补助资金的文件名、文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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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下达资金的文件包含多个,请将所有文件全部列明,并请提供文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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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到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时间及金额(若属于县级报账制,由县级部门填报) |
时间 |
年 月 日 |
财政拨款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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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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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核算财政资金的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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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若属于县级报账制,有县级部门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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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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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是否按申报用途,专款专用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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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处理是否规范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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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资金支出明细 |
记账凭证号 |
具体指出内容 |
余额(万元) |
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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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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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效益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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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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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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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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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8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报告
(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三)其他。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包括评价基础数据收集、资料来源和依据等佐证材料情况,项目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情况。
附件9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参考格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完成质量。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10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提纲)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3.分析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2)项目完成质量。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
公开等)。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11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
(参考格式)
××× :
按照相关规定和绩效评价要求,根据贵单位××× 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的现场评价情况,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反馈贵单位,请于 年 月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未复,视为无异议。
评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意见 |
1、对报告中“评价结论”的意见 2、对报告中“问题与建议”的意见 3、其它意见或建议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2
绩 效 评 价 结 果 通 知 书
被评价项目(或部门): 编号:
被评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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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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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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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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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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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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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绩 效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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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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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建 议 |
财政部门(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用于下达财政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评价结果通知书。一式3份。其中,财政部门2份,被评价部门(单位)1份。
附件13
绩 效 评 价 整 改 结 果 报 告 书
被评价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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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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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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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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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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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被评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分别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