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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1003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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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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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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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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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再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名称:石屏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目 录
摘 要 i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一)部门概况 1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4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5
(四)组织管理情况 7
二、绩效自评情况 8
(一)绩效自评概述 8
(二)绩效自评结论 8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9
(一)绩效再评价依据 9
(二)绩效再评价方法 9
(三)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11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12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12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3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13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13
(一)投入情况分析 14
(二)过程情况分析 14
(三)产出情况分析 16
(四)效果情况分析 21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24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4
八、建议 26
九、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7
摘 要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13个,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经济作物推广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村经营管理站、渔业管理站、农机管理工作站、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即良种场。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在编实有183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145人。
(二)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计划农林牧渔业产值同比增长6%,农村经济总收入同比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粮食种植面积43.3万亩,预计粮食总产13.5万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实施产业扶贫,抓好农业重点项目建设。
(三)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1.预算批复:核定部门(单位)预算为5,41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1.81万元,项目支出192.75万元。
2.预算执行:2019年总收入12,981.5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755.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38.49万元,其他收入287.92万元。总支出11,11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0.16万元,项目支出7,971.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69.98万元
二、绩效再评价结论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得分89.48分,评价等级为“良”。
2019年石屏县农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各项目推进情况良好,较圆满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三农发展目标责任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尽职尽责抓好三农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渔业发展、畜牧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同时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资产管理和报销审批工作有待加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申报时,未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且未通过清晰完整的指标量化
(二)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存在不足,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1.预算调整较大
2.预算完成率有待提升
3.资金使用不合规
4.以会议费之名报销接待费
(三)强化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1.年末未对资产进行盘点。
2.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四)购置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
(二)完善预算管理,提高编制准确性,加强财务管理
(三)强化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石屏县财政局委托,于2020年9月至11月对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再评价,评价采用项目责任单位自评及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经过对石屏县农科局现场调查,形成本绩效再评价报告,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职能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及畜牧业,综合管理全县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和生态农业、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种畜禽管理、饲料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担负着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及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其职责职能,石屏县农科局下设事业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13个,即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石屏县经济作物推广站、石屏县植保植检站、石屏县种子管理站、石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石屏县渔业管理站、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石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即石屏县良种场。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在编实有183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145人。
3.部门2019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情况
2019年计划农林牧渔业产值同比增长6%,农村经济总收入同比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粮食种植面积43.3万亩,预计粮食总产13.5万吨。具体措施如下:
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把我县建成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县为目标,立足资源禀赋、瞄准市场需求、把握市场趋势、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基地设施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着力打造 “三业三区五带”,发展蔬菜、水果、规模养殖、水产养殖、生物药材五大主导产业。
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一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二是提高农业服务水平,三是加快循环农业发展。全面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问题整改方案,做好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管理。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依托,强势推进异龙湖流域规模化养殖废水治理工程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治理的质量及水平。
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整体推进的思路,重点实施龙头企业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农业庄园建设、家庭农场培育、种养专业大户培植等五大工程。
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切实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始终保持对经营剧毒、高毒、高残留和假劣农(渔、兽)药等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二是认真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定期检测工作。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及杨梅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及动物卫生监督,保证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四是抓好“三品一标”产品新认证和续展换证工作。通过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及竞争力。
精准实施产业扶贫:一是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认真落实项目,严格管理资金,增强脱贫后劲。二是育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贫困户的能力。三是加强技能培训,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是强基固本,壮大集体经济。探索以各种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使集体经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抓好农业重点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好《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认真落实草原生态奖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补助政策。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石财农〔2019〕4号)文件,年初批复预算情况为:核定部门(单位)预算为5,41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1.81万元,项目支出192.75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4.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6.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7.88万元。
项目支出192.7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75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总收入12,981.5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755.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38.49万元,其他收入287.92万元。
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总支出11,11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0.16万元,项目支出7,971.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69.98万元。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详见下表:
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部门决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总收入 |
12,981.50 |
2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
9,755.09 |
3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38.49 |
4 |
其他收入 |
287.92 |
5 |
总支出 |
11,111.51 |
6 |
其中:基本支出 |
3,140.16 |
7 |
项目支出 |
7,971.36 |
8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869.98 |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初预算申报时,未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本次绩效再评价,在与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重新梳理了绩效目标,并细化了绩效再评价指标,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再评价绩效目标
序号 |
指标类型 |
绩效指标名称 |
预期目标 |
1 |
产出指标 |
三农经济收入完成率 |
①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率≥100%; 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率≥100%; ③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率≥100%。 |
2 |
产出指标 |
农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
①完成粮食种植39万亩; ②完成水果产量18.82万吨; ③完成生物药材种植40469亩; ④完成蔬菜产量88.65万吨。 |
3 |
产出指标 |
渔业发展工作情况 |
①完成渔业养鱼面积26593亩; ②完成渔业总产量5166吨。 |
4 |
产出指标 |
畜牧产业发展工作情况 |
①完成生猪出栏57.27万头; ②完成牛羊出栏13.31万头; ③完成家禽出栏238.38万只; ④完成肉类总产量5.93万吨; ⑤完成蛋类总产量3895吨。 |
5 |
产出指标 |
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工作情况 |
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工作完成率≥100%。 |
6 |
产出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完成情况 |
①垃圾箱(垃圾桶)安置任务完成率≥100%; 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率≥100%; ③农村“厕所革命”改造任务完成率≥100%。 |
7 |
产出指标 |
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
①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②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
8 |
产出指标 |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情况 |
①完成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②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③“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完成率≥100%。 |
9 |
产出指标 |
重大动物疫情疫病防控 |
县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
10 |
产出指标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完成率≥100%。 |
11 |
产出指标 |
涉农科技培训推广 |
①推广农业科技增产措施完成率≥100%; ②培训任务完成率≥100%。 |
12 |
产出指标 |
科技转化成果 |
①完成组织申报农业龙头企业7家; ②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③组织申报云南省星创天地; ④组织项目参加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 ⑤R&D经费投入达到上级部门要求。 |
13 |
产出指标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
14 |
效果指标 |
相关部门整体协调 |
无出现农业农村工作中与相关部门配合被政府通报批评情况 |
15 |
效果指标 |
扶贫攻坚(科技三项费) |
①贫困地区开展各种种植业、畜牧业、农机等各类农业科技培训; ②多方整合农业项目资金投入到贫困区,通过农业项目带动农户脱贫致富; ③挂钩的广卡、村民小组脱贫扶持措施有效落实,是否完成目标脱贫率。 |
16 |
效果指标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 |
①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 ②蔬菜、果蔬完成了既定数量的样品检查; ③组织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检疫、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 ④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 ⑤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增强守法意识。 |
17 |
效果指标 |
生态效益 |
社会公众对对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有效的提升的满意度。 |
18 |
效果指标 |
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情况 |
①农业收入较2018年有所增长; ②牧业收入较2018年有所增长; ③渔业收入较2018年有所增长; ④农民其他农产品收入较2018年有所增长; ⑤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18年有所增长; 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18年有所增长。 |
19 |
效果指标 |
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效益情况 |
①按预期目标做好了项目储备;②吸引了社会企业投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
20 |
效果指标 |
整体满意度 |
社会公众等受益群体对部门履职果的满意度。 |
(四)组织管理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
石屏县农科局围绕政府施政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支出政策重点,负责编制预算草案,提交单位分管领导初审预算草案,转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根据市财政局的预算批复支出预算,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进度。预算支出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
2.财务管理
石屏县农科局各项目支出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资金使用计划统筹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执行进度、资金支出范围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会议、培训、差旅等工作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3.监督管理
规范部门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另外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项目实施内容和效果,确认监督检查方式或标准要求。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对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等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石屏县农科局根据接到县财政局文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以主管部门财务室为主,开展自评工作。机关及下属单位整体部门支出自评结束后,自评工作组开会专题研究,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在单位制度管理、职能履行方面做得好,但在在职人员控制率、预算完成率、重点支出安排率、结转结余率较大、公用经费控制率较高方面存在不足。自评得分94.39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再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2020
-121号);
8.其它相关依据文件:预决算报表、记账凭证、管理制度、目标责任书等。
(二)绩效再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比较法和主成分分析法、案卷研究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1.比较法
依据下达的预算批复,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并结合访谈、调查问卷等,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2.成分分析法
在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分析时,往往会面临变量个数和观测数据较多的情况,这些变量和数据有些不能直接利用,有些对绩效评价结果影响很小。在这种情况下,主成分分析法可以通过对变量和数据的处理,推导出更多的有用信息。它可以在众多变量中选出几个特别重要的变量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把多指标转化为少数的几个综合指标。
3.案卷研究分析法
主要获取与被评价项目相关的自评报告及佐证资料、项目过程资料、资金使用账表、会计凭证、验收总结等材料进行研究评价,同时进入具体项目组织实施的部门、委托单位以及受益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获取详细第一手客观证据,综合掌握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以及效果,为被评价项目最终的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4.问卷调查法
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着重考虑项目实施后的受益对象和受影响的群体,较为合理的确认受影响各方的重要性,确定其所占的比重及问卷数量,有针对性的设置调查问卷问题,尽量全面体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发放调查问卷过程中,根据群体的不同,采用随机或全覆盖的方式发放,调查人员做好相应记录、汇总,根据调查问卷结果客观反映项目实施效果。
(三)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石屏县农科局部门整体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11个二级指标、42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由“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过程”指标由“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预算完成、预算调整、结转结余率等预算执行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绩效自评等预算管理方面,以及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方面是否按要求操作执行。
“产出”指标由“职责履行”1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部门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完成的质量及时效。
“效果”指标由“履职效益”1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部门在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行政效能以及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的综合评价。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得分89.48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再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2.00 |
80.00% |
过程 |
20 |
13.78 |
68.90% |
产出 |
35 |
35.00 |
100.00% |
效果 |
30 |
28.70 |
95.67% |
合 计 |
100 |
89.48 |
89.48% |
2019年石屏县农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各项目推进情况良好,较圆满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三农发展目标责任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尽职尽责抓好三农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渔业发展、畜牧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同时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资产管理和报销审批工作有待加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项目产出和效果共设立了20项指标,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具体情况详见五、(三)产出情况分析和五、(四)效果情况分析。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1.评价操作程序有差异、评价深度不同
评价操作程序上,绩效再评价通过前期调研,编制绩效再评价实施方案,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维度进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并且再评价程序较为详细,包括进点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初步建立再评价指标体系等工作以及调整确定再评价指标体系、现场核查、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等。再评价对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了核实,评价结果与部门自评存在一定差异。
2.评价的内容有所不同及指标体系设置的维度不同
绩效再评价结合部门年初预算、上级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年度任务分解计划、部门职责职能等方面,将部门全年履职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维度细化、量化具体评价指标进行评价,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评价满分15分,再评价得分12.00分,得分率为8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目标设定合理。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年度工作要点对比分析,绩效目标基本符合部门职能职责及中长期规划要求。但绩效指标未明确、未进行量化。
二是预算配置科学。石屏县农科局人员编制167人,2019年实际在职人员183人,人员控制率109.58%。“三公经费”2018预算数63.00万元,2019预算数59.07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24%。年初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但土地储备中心未对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编制。基本支出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重点支出安排合理,有效保障了主要职责的履行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评价满分20分,再评价得分13.78分,得分率为68.9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一定偏差。预算执行进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年初预算资金数5,417.5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2,320.85万元,预算完成数11,111.51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0.18%;预算调整数666.81万元(省级(州)财政安排资金6,236.45万元),预算调整率为60.86%,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资金。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838.49万元,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1,869.98万元,主要结转结余资金为: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则结转结余率为15.18%,结转结余变动率达-36.36%。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9.07万元,实际支出13.4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2.70%。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数243.68万元,实际支出250.16万元,公共经费控制率为103.66%。
二是预算管理方面总体规范。石屏县农科局制定了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监督管理、财务报销等管理制度,对预算收入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规定,经实地评价,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部门基本能够按照具体项目特征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石屏县农科局按规定公开了部门2019年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绩效自评方面,未严格按照《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2020-121号)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并撰写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石屏县农科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内容完整。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固定资产使用率较高,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但存在购入资产未记录入固定资产科目和年末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分值35分,再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三农经济收入完成率
2019年全县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 72亿元,同比增长1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91亿元,同比增长19%。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1.16亿元,同比增长21.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90元、同比增长11.5%。
2.农业生产完成情况
一是2019年完成粮食种植面积39万亩(小春粮食播种面积14.1万亩,秋收粮豆完成播种面积24.9万亩),粮食总产11.59万吨(小春粮豆总产2.66万吨,秋收粮豆产量8.93万吨)。
二是2019年经过对水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促进了石屏县水果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形成全县水果种植大宗水果以杨梅为主,名(特)水果以火龙果、猕猴桃、蓝莓、樱桃为主,传统品种早熟苹果、桃、柑桔为主的生产布局。2019年全县水果种植面积23.2万亩,产量18.82万吨,产值8.42亿元,其中:杨梅12.6万亩,产量11万吨;火龙果1.8万亩,产量1.5万吨;蓝莓0.46万亩,产量0.13万吨;猕猴桃0.27万亩,产量96吨;樱桃0.34万亩,产量587吨;枇杷0.47万亩,产量0.34万吨。
三是石屏县生物医药累计种植面积40469亩,分别有三七、石斛、重楼、黄金、万寿菊等,实现总产值4.59亿元。
四是种植以辣椒、结球甘蓝、萝卜、茨菇、大白菜、菜豆等16个外销品种为主的大宗蔬菜,2019年蔬菜种植面积33.2万亩,产量88.65万吨,产值9.75亿元,其中:白萝卜9.5万亩,产量34.1万吨;结球甘蓝3.8万亩,产量11.5万吨;白菜2.2万亩,产量7.8万吨;辣椒4.5万亩,产量7.5万吨。
3.渔业发展工作情况
2019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完成26593亩,其中:池坝塘养殖4368亩、水库养殖4617亩、稻田养鱼10743亩、冬水田养鱼6865亩。水产品总产量为5166吨,全县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0,957.90万元。
4.畜牧产业发展工作情况
2019年末,石屏县生猪存栏27.01万头,牛存栏13.49万头,羊存栏13.34万只,家禽存笼185.75万只;生猪出栏57.27万头,牛出栏4.65万头;羊出栏8.66万只,家禽出笼238.38万只,肉类总产5.93万吨,禽蛋产量3895吨。实现畜牧业22.6亿元。
5.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两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①完成哨冲镇撒妈鮓村委会大、小海科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审定完成投资521.78万元;②完成牛街镇牛街村委会斐宜武、三租邑、老象脚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投资539.82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30.25%。
二是建设石屏县龙朋林场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计划投资416.10万元,审定完成投资363.92万元,完成计划数的87.46%。
三是组织2019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涉及4个乡镇,分别为龙朋镇、宝秀镇、坝心镇、大桥乡共1.0万亩,计划投资共1350万元,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0.64万亩,计划投资864万元;高效节水0.36万亩,计划投资486万元。项目计划实施的时间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
四是完成有机肥加工及配套工程2个,种养一体化工程2个,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3个,畜禽粪污集中收集点建设工程9个乡镇,提升改造规模化养殖场及部分散养户粪污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截至2019年年末,完成管网建设31545米,完成批复任务的28.45%;处理设施面积38979平方米,完成批复任务的55.37%;处理设施容积39375立方米,完成批复任务的64.66%。
6.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一场、一站、一点”垃圾设施建设,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建成异龙湖周边乡镇及沿湖村庄垃圾收集处理运行体系,初步形成“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
一是2019年新添小型户用垃圾箱200只,中型垃圾桶83只,配置移动垃圾设备139台,配置垃圾运输车27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以来全县出动清运车等大小车辆 1055辆次,人员25660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21104吨。清扫街道80100米、公路沿线44000米。
二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美丽石屏建设”为契机,以异龙湖源头河道、排污沟及公路两侧为重点,狠抓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清理村内水塘259个,清理村内沟渠215.7千米,清除杂草、淤泥6859.46吨。
三是2019-2020年需改造提升20849座,需新建8864座。已完成行政村公厕21座、无害化卫生户厕2986座,完成率47.6%。
7.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找准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经过多部门协调配合。石屏县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数据汇交已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农业部检查。完成确权面积61.66万亩,确权承包农户67816户,确认家庭承包耕地地块413293块。2019年8月,通过了红河州委托的第三方(云南省地矿院)对确权数据成果验收。在全国清产核资系统中录入数据,村级及社区115个、组级1446个,占应开展清产核资村组数的100%,审核中的村组数1561个,上报率为100%。并在2019年8月顺利通过了红河州州级抽查验收。
8.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情况
一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及农药零增长行动,实现了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二是开展杨梅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定期检测工作,积极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为主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是2019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达“三品一标”任务数12个,2019年完成“三品一标认证”15个,完成率为125%。截止2019年年末累计完成“三品一标”产品有效认证数50个,其中:绿色食品24个,有机产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19个,地理标志2个。
9.重大动物疫情疫病防控情况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监测均达75%、农户《动物免疫户口册》持有率达100%、各村民小组《动物免疫档案》持有率达100%、各乡镇建立免疫电子档案率达100%、生猪耳标佩戴率达100%。紧抓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县内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10.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情况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1.00万元,2018年结转补贴资金0.05万元,共录入补贴农机具1000台(套),占用补贴资金411.05万元,带动农户投入1050.8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兑付到农户一折通。
11.涉农科技培训推广情况
一是推广农业科技增产措施8项,实施面积125.53万亩次;开展技术培训1048场,培训农民89388人次,印发技术资料48161份,出黑板报宣传2733板,广播录像宣传8090期。
二是完成牛品种改良9340头,猪杂交改良77620胎次,种植牧草83450亩、青贮饲料100500吨、氨化饲料18900吨。
三是结合产业生产季节管理要求,及时对往年参加培训的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进行回访,分别在7个乡镇组织杨梅修剪管理等学员回访活动15次,参加回访学员500多人次。
12.科技转化成果情况
一是指导10家规上企业投入R&D经费统计上报,投入总量为2,255.9万元。
二是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4家企业进行申报,3家企业在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年度企业自我评价入库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是申报州级龙头企业3家,申报省级龙头企业4家;截止2019年年末共计在农业产业化监管范围内的企业有36家。
四是2019年组织石屏县欣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富瑞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报云南省星创天地。
五是组织3个项目参加2019年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申报的联瑞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州级众创空间,孵化建筑面积200.5平方米,服务企业100余家。
(四)效果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分值30分,再评价得分29分,得分率96.69%,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行政效能
在2019年实际工作中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有序高效完成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未出现农业农村工作中与相关部门配合被政府通报批评情况。
2.社会效益
一是制定《石屏县2019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对2019年有产业发展意愿且有发展生产能力的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兑付第一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33.72万元。在全县9个乡镇19个贫困村建成烤烟、蔬菜、林果、甘蔗、中药材种植及畜禽养殖等示范基地26个,直接带动贫困户3360户12858人累计增收2000万元以上,实现稳定脱贫。聘请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78名,通过“分类+专项”“集中培训+单独辅导”等方式,采取送学入村、集中授课、现场指导、实地实践等形式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造血”能力。全县目前已经在9个乡镇19个贫困村完成烤烟、蔬菜、林果、甘蔗、畜禽养殖、中药材等共26个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二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明确职责;对蔬菜、果蔬进行样品检查;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检疫、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3.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改造对生态环境效益产生一定影响。对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26份,认为人居环境“有明显提升和改善”9份、“有提升和改善 ”15份、“和以前一样”2份,满意度92.31%。
4.经济效益
一是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增长,推动农民总收入的增长。2019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91亿元,同比增长19%。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1.16亿元,同比增长21.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万元、同比增长11.5%。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 72亿元,同比增长13%。
二是按预期目标做好项目储备、项目推介和跟踪服务。吸引了石屏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投资企业,投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带动当地经济,提高周边农民就业率,提高当地产业的竞争优势。
5.满意度
本次绩效再评从职责履行、信息传递、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资金分配、三农经济发展监管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对农科局下属二级单位发放调查问卷21份,整体满意度为80.29%。
从农业产业扶贫政策了解情况、补助资金、技术推广、政策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情况、人居环境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对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26份,整体满意度为81.96%。
从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划分、部门管理制度执行、三公经费控制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对农科局局机关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15份,整体满意度75.40%。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动物疾病预防整村推进促质量
通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强制免疫模式,提高了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了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事件,保障了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全力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
以提升新农民素质、转变新农民思想观念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2019年继续开展对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回访工作,指导学员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回访方式按照产业发展项目分为集中回访、个别回访和小组回访。通过回访,解决了学员们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学员产品销售、包装搭建了新的平台。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年初预算申报时,未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且未通过清晰完整的指标量化
通过查阅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预算申报材料,年初预算申报时,未根据预算资金及工作计划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仅有简单的工作计划,多为下一年度的工作方向,并未结合三定方案、中长期规划等制定合理的目标,不够细化,且未通过清晰完整的指标量化。
(二)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存在不足,财务管理方面有待加强
1.预算调整较大: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417.59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2,320.85万元,剔除上级财政拨款6,236.45万元,则预算调整数为666.81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2.31%。
2.预算完成率有待提升: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417.59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2,320.85万元,预算完成数11,111.51万元,预算完成率90.18%
3.资金使用不合规:使用非洲猪瘟工作经费(红财农发〔2018〕92号)支付扶贫、科技作品评选、快递费、招商引资、学习蚕桑技术等与非洲猪瘟防控无关的工作差旅费。
4.以会议费之名报销接待费:2019年5月23日(记账凭证5#)报销会议餐费2200元,开具发票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刷卡支付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但会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异龙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调研人员为9人。
(三)强化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1.年末未对资产进行盘点。
2.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2019年8月16日购买3640.00元的装订机未入固定资产。2019年4月25日购买向昆明南天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南天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应用系统一套”未计入无形资产。
(四)购置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2019年8月16日,保险柜一台2150元和装订机一台3640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八、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
1.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90号)要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应同时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年度绩效目标除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以及部门职能职责外,还应符合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编制机制,每年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的编制申报,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改、完善,编制合理完整的绩效目标。
(二)完善预算管理,提高编制准确性,加强财务管理
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基本支出配置情况;另外在强化预算编制准确性同时应尽量避免预算有较大调整。规范日常报销,加强报销审批。
(三)强化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将符合固定资产的入账条件的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管理。
(四)加强制度执行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九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无。
(二)往年再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无。
(三)其它
无。
附件:1.绩效自评报告
2.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3.石屏县农科局2019年部门绩效整体再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案
4.绩效再评价评分表
5.中介机构实施认定表
6.报告书确认函
7.调查问卷统计表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