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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013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3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0〕1号)、《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3﹞5号)和《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受石屏县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对石屏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的实施,让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服务需求,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确定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1月29日,石屏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3年全县单位年初预算指标的通知》(石财预〔2023〕1号),批复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金275.77万元。均为本年本级财力安排。

(2)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计到位资金275.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康复、宣传及辅具等。

(三)项目实施内容

残保金项目主要包括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扶贫维权、残疾人组织文化体育宣传、残保金征收、残疾人康复宣传、培训及辅具发放、盲人按摩指导培训等内容。2023年残保金项目执行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文件作为实施依据,实施期限为1年。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预算申报时所设立的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如下:

2023年该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

按照“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有序开展石屏县残疾人事业工作:促进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缓解残疾人家庭康复费用负担,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发放特殊困难救助,保障残疾人权益;适配残疾人辅助具器,加大无障碍城市建设宣导,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能力等。着力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水平,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2023年该项目共设置了34个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及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数量指标有“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数”、“残疾学生救助对象人数(人次)”、“重大节假日慰问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联络员(人)数”、“社区村委会残疾人联络员数量”、“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场次数”、“居家托养补助人数”等14个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为“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培训人员合格率”、“残疾人联络员社区村委会覆盖率”、“培训活动出席率”;产出时效指标为“项目完成时间”、“救助发放及时率”、“资金拨付到位及时率”、“完成预算执行支付进度”;产出成本指标为“残疾人创业扶持标准”、“残疾人个体就业补助社会养老保险金扶助标准”、“残疾人转移就业补助(省外)”、“残疾人转移就业补助(省内)”、“村委会联络员补助标准”;社会效益指标为“政策知晓率”、“生活改善情况”、“生产生活能力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残疾人及其家属对康复服务的满意度”、“参训人员满意度”、“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水平”。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通过对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的分析,年度绩效目标符合实施项目特性,但存在绩效目标不完整、绩效目标量化不充分,绩效指标未量化无法考核、个别绩效指标归类错误的情况。

一是绩效目标不完整。编制的绩效目标仅对预期产出效果目标进行描述,缺少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以及项目预期满意度方面的目标,绩效目标不完整。

二是绩效目标量化不充分。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为项目实施后预期效果的定性表述,未设置具体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等指标。

三是编制的绩效指标未量化,无法考核。如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生活状况改善”、“生产生活能力提高”指标值分别为“有所提升”和“有所提高”指标值未量化,且未明确考核方式,无法考核。

四是绩效指标归类错误。如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水平”应将该指标归类为社会效益指标。

结合上述问题及部门职能职责和项目实施特性,评价组在与石屏县残疾人来联合会充分沟通后,基于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和指标,采用原有部分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并进行优化,以便能够建立完整、客观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优化如下:一是根据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完善绩效目标;二是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与绩效目标匹配。优化后的绩效目标如下:

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0个、自主创业户20户、完成高中及以上残疾学生助学补助60人、重大节假日慰问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联络员220人、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100人、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养老保险补助数10人、扶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带头39人、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45人;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场、参与培训人数1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帮助残疾人信访解困10户、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50人,居家托养50人、征收残疾人保障金300万元以上。

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制度政策及保障金征收要求、确保传残疾人保障制度政策知晓率85%以上,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开展后,实现促进残疾人社会氛围改善,不发生因残疾人信访事件处理不及时、信访事件处理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群体性残疾人信访投诉、引发矛盾纠纷等社会不稳定现象,致使残疾人满意度达85%。优化后绩效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主管部门及实施部门的职责情况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室字﹝2019﹞59号)。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是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是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措施、规范性文件和计划,起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措施,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是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是组织开展全县残联系统专兼职干部、村(社区)联络员、专门协会领导等残疾人工作者进行培训;

八是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措施;

九是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和优惠措施;

十是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一是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十二是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2.预算管理情况

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未单独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仅制定了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内包含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分析制度、票据、印章管理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2024年4月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正式上报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二)绩效自评结论

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供了《石屏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自评报告对项目概况、绩效目标、组织管理情况,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阐述,自评得分91.7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云南省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行动方案》云残发〔2019〕106号;

4.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云财非税〔2017〕32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9号);

7.《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访谈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拟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审阅资料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

通过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分析比较法

依据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比对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实地考察法

通过现场评价,对照项目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抽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立项、管理、资金收支台账等情况进行核实,查看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评价,针对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本次项目的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的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反映项目评价的通用要素,适合所有的项目评价。即: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自身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和满意度10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细化分解为39个三级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石屏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分值权重分别为:15%、20%、35%、30%,二级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3.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评价抽样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现场评价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实行全覆盖检查,抽样占比为100%。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石屏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2.20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3.40

89.33%

过程

20.00

17.00

85.00%

产出

35.00

27.80

79.43%

效益

30.00

24.00

80.00%

100.00

82.20

82.20%

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分值100分,评价得分82.20分,评价等级为“良”。石屏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资金分配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自评情况较好。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0个、自主创业户16户、高中及以上残疾学生助学补助44人、重大节假日慰问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联络员220人、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122人、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养老保险补助数9人、扶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带头5人、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57人;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场、参与培训人数55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4.55%;帮助残疾人信访解困2户、免费配发辅助器具336人,居家托养50人、征收残疾人保障金306万元。按相关要求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制度政策及保障金征收要求、残疾人保障制度政策知晓率90.08%,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开展后,实现促进残疾人社会氛围改善,不发生因残疾人信访事件处理不及时、信访事件处理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群体性残疾人信访投诉、引发矛盾纠纷等社会不稳定现象,致使残疾人满意度达90.08%。

但存在编制的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不完整、未细化量化,指标不全面、分类不准确、指标值设置未量化无法考核、指标归类错误、资金使用率偏低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评价情况,石屏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一般,16项按期实现预期目标,9项未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具体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10个

完成

2023年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0个。

残疾人自主创业户

≥20户

未完成

2023年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16户。

高中及以上残疾学生助学补助数

≥60人

未完成

高中及以上残疾学生助学补助44人。

数量指标

重大节假日慰问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联络员(人)数

≥220人

完成

重大节假日慰问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联络员220人。

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人数

≥100人

完成

扶持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122人。

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养老保险补助数

≥10人

部分完成

扶持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养老保险补助9人。

扶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带头人任务数

≥39人

未完成

2023年共计扶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带头人5人。

产出指标

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数

≥45人

完成

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57人。

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场次数

≥1场

完成

组织就业技能培训1场。

残疾人信访解困户

≥10户

未完成

解决残疾人信访解困户2户。

城镇残疾人个体户

≥10户

部分完成

城镇残疾人个体户9户。

免费配发辅助器具人数

≥150人

完成

免费配发辅助器具336人。

居家托养人数

≥50人

完成

居家托养50人。

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数

≥300万元

完成

残疾人保障金征收306万元。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100人

未完成

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55人。

质量指标

培训人员合格率

≥90%

完成

培训人员合格率=培训合格的人数52人/参与培训的人数55人*100%=94.55%。

采购的康复辅具质量合规率

100%

完成

采购的康复辅具质量合规率达到100%。

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合格率

100%

完成

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完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中补助、培训、保障金征收、信访解困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信访解困在60日内完成,其余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①3000元/人/年;

②300元/人/年;

③1000元/人/年;

④500元/人/年;

⑤180元/人/月;

⑥350元/人/月。

完成

①残疾人创业扶持标准为3000元/人/年;

②残疾人个体就业补助社会养老险金扶助标准为300元/人/年;

③残疾人转移就业补助(省外)为1000元/人/年;

④残疾人转移就业补助(省内)为500元/人/年;

⑤村委会联络员补助标准180元/人/月;

⑥社区联络员补助标准为350元/人/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85%

完成

发送调查问卷121份,全部有效,选择非常了解和了解一点109人/调查的总人数121人,知晓率90.08%。

生活状况改善

≥90%

未完成

发送调查问卷121份,全部有效,选择有效保障的人数为103人,认可度为85.12%。

改善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90%

未完成

发送调查问卷121份,全部有效,选择较明显和明显的人数为101人,认可度为83.47%。

残疾人信访解困事件办结率

≥90%

完成

2023年残疾人信访事件共计7件,办结7件,办结率达100%。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85%

完成

发送调查问卷121份,全部有效,选择非常满意和满意的人数为109人,满意度为90.08%。

(三)绩效自评与评价差异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得分82.20分,评价等级为“良”。项目自评得分91.78分,自评等级为“优”。通过财政绩效评价与自评的对比分析,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1.评价指标体系存在差异

项目自评时未针对该项目建立单独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财政评价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特点、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设置了10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对项目开展全面的财政绩效评价。

2.评价深度不一样

绩效自评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概述,财政绩效评价针对该项目收支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关注产出的同时也注重项目效果。

3.评价程序存在差异

绩效自评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以描述项目概况、自评开展情况、简要分析项目产出及效益,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的方式进行。财政绩效评价通过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该指标满分为15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3.40分,得分率为89.33%。项目依据省政府文件立项,但存在设立绩效目标不完整、量化不充分,部分绩效指标值及指标名称设置不规范、分类不准确。具体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5分,针对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5分,得分率100%。

(1)立项依据

项目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拨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请示》(石残发〔2023〕8号)等文件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实施内容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5分,针对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40分,扣1.60分,得分率68%。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5分,针对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方面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40分,扣1.60分,得分率68%。

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但存在设立绩效目标不完整、量化不充分,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不规范、分类不准确,无法考核等问题。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满分5分。从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5分,得分率100%。

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计划投入资金275.7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75.77万元,所有资金均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盲人协会活动费等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该指标满分为2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7分,得分率为85%。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存在资金使用率较低。具体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从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4个方面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7分,得分率70%。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划到位资金275.7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75.7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资金145.7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52.85%,资金使用率较低。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对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档案管理规范性、社会监督、绩效自评4个指标进行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

(1)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沿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相关制度,对征收缴库、使用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2)项目实地评价中项目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3)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社会监督工作,2024年5月7日在石屏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评价报告,内包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的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4)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建立了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并按自评工作程序开展自评工作,提供《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单位绩效自评表》。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该指标满分为35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27.80分,得分率为79.43%。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完成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该指标满分为35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27.80分,得分率为79.43%。截至实地评价日,多数指标已完成,少部分指标未完成,部分工作完成及时性有待加强。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完成情况

(1)残疾人就业任务完成数。

①计划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0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0个;

②计划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20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16户,完成率为80%;

③计划扶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带头人39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扶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带头人5人,完成率12.82%;

(2)残疾人教育任务完成数。

计划组织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1场,参与人数100人,于2023年10月8日-13日由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聘请石屏县宏应职业培训学校为55名残疾人开展“云南省十四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专业为“果树种植及加工培训”。

(2)帮扶残疾人任务完成数。

①计划扶持高中及以上残疾学生60人,实际完成44人,完成率为73.33%;

②计划于重大节假日慰问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联络员220人,实际完成重大节日慰问220人;

③计划扶持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100人,实际完成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人数122人;

④计划扶持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养老保险补助10人,实际扶持城镇残疾人个体养老保险补助9人,完成率为90%;

⑤计划扶持居家托养50人,实际完成50人;

(3)计划辅助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45人,实际辅助57人;

(4)计划扶持残疾人信访解困户20户,实际完成2户,完成率为10%;

(5)计划扶持城镇残疾人个体户10户,实际完成9户,完成率为90%;

(6)计划免费配发辅助器具人数150人,实际发放336人;

(7)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数300万元。2023年计划残疾人保障金征收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截至实地评价日,征收残疾人保障金306万元。

2.产出质量完成情况

(1)培训人员合格率。于2023年10月8日-13日由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聘请石屏县宏应职业培训学校为55名残疾人开展“云南省十四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专业为“果树种植及加工培训”,合格人数52人,合格率为94.55%;

(2)采购的康复辅具质量合格率为100%,

(3)0-8岁残疾人儿童康复合格率100%。

3.产出时效完成情况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计划信访解困在60日内完成,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中补助、培训、保障金征收等各项工作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4.产出成本完成情况

补助标准。①残疾人创业扶持标准为3000元/人/年;②残疾人个体就业补助社会养老保险金扶助标准为300元/人/年;③残疾人转移就业补助(省外)为1000元/人/年;④残疾人转移就业补助(省内)为500元/人/年;⑤村委会联络员补助标准为180元/人/月;⑥社区联络员补助标准为350元/人/月。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满分为3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24分,得分率为80%。基本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具体如下:

1.社会会效益

(1)政策知晓率。发放调查问卷121份,收回有效问卷121份,政策知晓率为90.08%。

(2)生活状况改善。发放调查问卷121份,收回有效问卷121份,认可度为85.12%。

(3)改善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发放调查问卷121份,收回有效问卷121份,认可度为83.47%。

(4)残疾人信访解困事件办结率。2023年残疾人信访事件共计7件,办结7件,办结率达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分7分。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受益对象满意度。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7分,得分率100%。

本次绩效评价受益对象为残疾人,发放调查问卷合计121份,收回有效问卷121份,满意度为90.08%。

调查问卷主要从受益对象对残疾人保障制度政策及政府部门对残疾人提供的支持帮助的了解情况、补助领取情况、是否及时发放、项目实施后改善残疾人社会氛围的认可情况、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调查,大部分被调查对象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改善残疾人社会氛围有一定影响、对残疾人生活起到一定帮助。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1)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量化不充分

一是绩效目标不完整。编制的绩效目标仅对预期产出效果目标进行描述,缺少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以及项目预期满意度方面的目标,绩效目标不完整。

二是绩效目标量化不充分。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为项目实施后预期效果的定性表述,未设置具体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等指标。

(2)部分绩效指标值未量化无法考核、指标归类错误

一是编制的绩效指标未量化,无法考核。如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生活状况改善”、“生产生活能力提高”指标值分别为“有所提升”和“有所提高”指标值未量化,且未明确考核方式,无法考核。

二是绩效指标归类错误。如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水平”应将该指标归类为社会效益指标。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部门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处室牵头完成,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工作不积极。

(二)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效益难发挥

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截至2023年底,共计到位资金275.77万元,支出145.74万元,预算执行率52.85%。

七、建议

(一)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绩效目标的编制及审核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二)合理规划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资金效益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做到全盘规划,提早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险资金造成闲置。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抽样点资金使用情况表

4.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

5.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6.绩效自评报告

7.绩效自评表

8.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部门)

9.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部门)

10.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科室)

11.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