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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8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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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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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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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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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宝石桶装水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屏县审计局于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2月7日,对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石屏县宝秀镇宝石桶装水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宝石桶装水厂建设项目位于石屏县宝秀镇,建设规模:建设桶装水厂一座,包含500平方米厂房一个,500平方米厂库一个,1000平方米停车转运场一个,30平方米值班室一个;配备桶装水生产设备一套,其中有制水主机、桶装灌装机、刷桶拔盖机、瓶盖消毒机、热缩膜机、大桶打码机、QS认证设备等。
石屏县宝秀镇宝石桶装水厂建设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款、未达到预期效益、超合同工期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89 217.25元
(二)多付工程价款187 171.66元
(三)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屏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提出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工程结算量价的真实、合规;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189 217.25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并按调整后的结算价款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