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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828-50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6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石屏县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会议作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抓好整改工作。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县审计局持续跟踪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多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一、整改的基本情况

    (一)已经整改的情况

     1.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石屏县县级财政借出款项480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追收借款80万元并缴入县级国库。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中新增债券资金闲置2000万元的问题,截至20179月,债券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石屏县环保局已用新增债券资金支付异龙湖北岸清淤及生态湿地建设工程款2000万元,闲置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新增债券资金,石屏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出借新增债券资金5000万元给石屏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投公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问题,文旅投公司已融资支付了该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异龙湖环湖旅游观光道项目工程款及各项费用5 292.73万元。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将石屏凤凰路(北段)新增债券项目资金250万元拨给县交通局不属债券项目的凤凰路(南段)项目的问题,县住建局于2017920日收回违规拨付资金。

县交通局将新增债券资金27.21万元用于经常性支出(伙食费)的问题,县交通局已于20176月从其他渠道拨入资金进行弥补。

县水务局多付置换债券项目资金60.7万元的问题,县水务局于20178月收回多付资金并上缴财政。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石屏县扶贫系统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宝秀镇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宝秀镇政府编制虚假会计凭证套取扶贫资金18.36万元的问题,已追回套取资金并上缴省级国库。

县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中利息收入12.22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于20175月整改缴入县级国库;坐支基地承包收入2.6万元的问题,于201710月整改缴入省级国库;违规收费1.12万元于201710月缴入省级国库;购置固定资产6.67万元未入账的问题,于20177月整改补记固定资产。

  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中“其他应付款民爆物品押金”长期挂账26万元的问题,已联系退还9家民爆物品押金单位押金18万元,其余单位无法退还的押金8万元,已上缴国库。

    4.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住建局铺面租金收入4.15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于201612月整改上缴县级国库;“其他应收款”2 644.68万元、“其他应付款”2 585.33万元共计5 230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已清理调账处理4 242.13万元。 

5.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审计查出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按审定造价与施工方结算。

6.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石屏县第三轮防艾人民战争工作政策实施情况跟踪审计发现县卫计局接待费挤占防艾专项资金5.34万元的问题,县卫计局已归还挤占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运政管理所应缴未缴罚没收入0.95万元及房租收入0.04万元,于20167月上缴国库。

(二)正在整改的情况

1.财政管理审计正在整改的问题

石屏县县级财政长期挂账的借出款项480万元,尚有400万元未收回,县财政局已分类采取措施进行追缴。

2.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正在整改的问题

县住建局往来款长期挂账尚有987.87万元未清理完结。

2015年审计查出宝秀镇政府收取赞助费207.07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宝秀镇政府正在整改。

(三)未整改的问题

县财政挪用项目专项资金3 000万元用作石屏县水利水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问题尚未整改。

2014年审计查出发改局违规改变资金用途195万元,异龙镇挤占挪用退耕还林资金50万元的问题,至今仍未整改。

二、继续整改的主要措施和整改时限

(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加大整改力度,正在逐项整改落实。

针对县财政局预算借出款400万元尚未收回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县住建局2006年建设焕文公园借款300万元列入县级债务系统,申报了省级置换债券资金,预计201711月可用债券资金归还借款;县住建局2007年古城借款20万元,承诺在201712月底前用统筹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资金进行偿还;县交通局借款50万元,已列入县级债务系统,预计2018年可利用债券资金归还借款;原县工艺美术厂1996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财政借款30万元,县财政局已向县政府汇报,根据县政府批示处理。

对县住建局长期挂账未清理完结的往来款项987.87万元,县住建局正在制定整改计划。

对宝秀镇政府收取赞助费207.07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宝秀镇政府正在筹集资金,计划于201712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县审计局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县审计局认真落实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审计制度,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强化制度落实,完善跟踪措施,及时完成了对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整改情况的全面跟踪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多数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审计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整改中反映出的问题及其原因

从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分析,被审计的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执行财经法纪松软,依法理财执行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财经纪律和法规理解不透,认识模糊,在工作推进上没有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单位财务人员依法理财观念淡薄,未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二)经济管理部门监管粗放,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相关职能部门在有关政策执行过程中,对有关项目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不严,对建设项目跟进和资金使用的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形成资金安全风险。

 

 

 

 

(三)领导离任工作交接不清,历史遗留事项隐藏问题风险。较突出的如单位之间、单位与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的往来款项等,多数领导少有关注,导致此类债权债务问题长期搁置得不到解决,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被审计的各级各部门提高了管理意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了管理。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一是县政府领导重视,对审计问题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作批示。二是县审计局完善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及时以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方式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情况。2016年至今共报送审计专报4期、审计要情2期。三是乡镇及部门领导切实增强了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逐项得到整改。如县住建局专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往来款进行清理并取得审计报告,为清理整改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认识到自身在政策执行、依法行政、内部控制、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健全完善了政策制度。如扶贫系统预算执行审计后,相关部门提交县政府研究出台了石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加快了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实施进度,促进了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积极整改,促进落实。各级各部门加大了整改力度,并认真落实整改报告制度。如财政局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县住建局提交了原任局长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县扶贫办、县公安局、运政管理所等多数单位均提交了整改报告,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反馈了整改情况,并对完善整改后续工作提出意见。

    五、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意见

通过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反映出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迟缓,致使审计整改难以落实。特别是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没有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被审计单位没有对社会公布审计整改情况,没有起到敦促整改的目的。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健全整改的意见: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二)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督查。

(三)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

(四)强化审计整改问责。

(五)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制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会议作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抓好整改工作。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县审计局持续跟踪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多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一、整改的基本情况

    (一)已经整改的情况

     1.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石屏县县级财政借出款项480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追收借款80万元并缴入县级国库。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中新增债券资金闲置2000万元的问题,截至20179月,债券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石屏县环保局已用新增债券资金支付异龙湖北岸清淤及生态湿地建设工程款2000万元,闲置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新增债券资金,石屏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出借新增债券资金5000万元给石屏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投公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问题,文旅投公司已融资支付了该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异龙湖环湖旅游观光道项目工程款及各项费用5 292.73万元。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将石屏凤凰路(北段)新增债券项目资金250万元拨给县交通局不属债券项目的凤凰路(南段)项目的问题,县住建局于2017920日收回违规拨付资金。

县交通局将新增债券资金27.21万元用于经常性支出(伙食费)的问题,县交通局已于20176月从其他渠道拨入资金进行弥补。

县水务局多付置换债券项目资金60.7万元的问题,县水务局于20178月收回多付资金并上缴财政。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石屏县扶贫系统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宝秀镇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宝秀镇政府编制虚假会计凭证套取扶贫资金18.36万元的问题,已追回套取资金并上缴省级国库。

县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中利息收入12.22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于20175月整改缴入县级国库;坐支基地承包收入2.6万元的问题,于201710月整改缴入省级国库;违规收费1.12万元于201710月缴入省级国库;购置固定资产6.67万元未入账的问题,于20177月整改补记固定资产。

  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中“其他应付款民爆物品押金”长期挂账26万元的问题,已联系退还9家民爆物品押金单位押金18万元,其余单位无法退还的押金8万元,已上缴国库。

    4.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住建局铺面租金收入4.15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于201612月整改上缴县级国库;“其他应收款”2 644.68万元、“其他应付款”2 585.33万元共计5 230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已清理调账处理4 242.13万元。 

5.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审计查出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按审定造价与施工方结算。

6.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石屏县第三轮防艾人民战争工作政策实施情况跟踪审计发现县卫计局接待费挤占防艾专项资金5.34万元的问题,县卫计局已归还挤占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运政管理所应缴未缴罚没收入0.95万元及房租收入0.04万元,于20167月上缴国库。

(二)正在整改的情况

1.财政管理审计正在整改的问题

石屏县县级财政长期挂账的借出款项480万元,尚有400万元未收回,县财政局已分类采取措施进行追缴。

2.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正在整改的问题

县住建局往来款长期挂账尚有987.87万元未清理完结。

2015年审计查出宝秀镇政府收取赞助费207.07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宝秀镇政府正在整改。

(三)未整改的问题

县财政挪用项目专项资金3 000万元用作石屏县水利水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问题尚未整改。

2014年审计查出发改局违规改变资金用途195万元,异龙镇挤占挪用退耕还林资金50万元的问题,至今仍未整改。

二、继续整改的主要措施和整改时限

(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加大整改力度,正在逐项整改落实。

针对县财政局预算借出款400万元尚未收回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县住建局2006年建设焕文公园借款300万元列入县级债务系统,申报了省级置换债券资金,预计201711月可用债券资金归还借款;县住建局2007年古城借款20万元,承诺在201712月底前用统筹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资金进行偿还;县交通局借款50万元,已列入县级债务系统,预计2018年可利用债券资金归还借款;原县工艺美术厂1996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财政借款30万元,县财政局已向县政府汇报,根据县政府批示处理。

对县住建局长期挂账未清理完结的往来款项987.87万元,县住建局正在制定整改计划。

对宝秀镇政府收取赞助费207.07万元未缴财政的问题,宝秀镇政府正在筹集资金,计划于201712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县审计局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县审计局认真落实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审计制度,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强化制度落实,完善跟踪措施,及时完成了对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整改情况的全面跟踪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多数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依法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审计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整改中反映出的问题及其原因

从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分析,被审计的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执行财经法纪松软,依法理财执行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财经纪律和法规理解不透,认识模糊,在工作推进上没有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单位财务人员依法理财观念淡薄,未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二)经济管理部门监管粗放,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相关职能部门在有关政策执行过程中,对有关项目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不严,对建设项目跟进和资金使用的事中监督管理不到位,形成资金安全风险。

 

 

 

 

(三)领导离任工作交接不清,历史遗留事项隐藏问题风险。较突出的如单位之间、单位与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的往来款项等,多数领导少有关注,导致此类债权债务问题长期搁置得不到解决,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被审计的各级各部门提高了管理意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了管理。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一是县政府领导重视,对审计问题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作批示。二是县审计局完善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及时以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方式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情况。2016年至今共报送审计专报4期、审计要情2期。三是乡镇及部门领导切实增强了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逐项得到整改。如县住建局专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往来款进行清理并取得审计报告,为清理整改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认识到自身在政策执行、依法行政、内部控制、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健全完善了政策制度。如扶贫系统预算执行审计后,相关部门提交县政府研究出台了石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加快了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实施进度,促进了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积极整改,促进落实。各级各部门加大了整改力度,并认真落实整改报告制度。如财政局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县住建局提交了原任局长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县扶贫办、县公安局、运政管理所等多数单位均提交了整改报告,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反馈了整改情况,并对完善整改后续工作提出意见。

    五、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意见

通过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反映出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迟缓,致使审计整改难以落实。特别是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没有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被审计单位没有对社会公布审计整改情况,没有起到敦促整改的目的。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健全整改的意见: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二)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督查。

(三)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

(四)强化审计整改问责。

(五)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制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