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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0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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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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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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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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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委托县级 住建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经研究,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将2项行政许可事项、5项其他行政权力,实行属地化管理,于2020年12月1日起委托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职能科室、事业单位要做好交接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制定有效措施,强化对委托事项的落实情况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各县市住建部门要提前谋划,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研究,认真研究相关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与州住建局相关职能科室的对接协调,做好相关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工作出现脱节的情况发生。
请各县市住建部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县级行使行政权力事项。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红建发[2020]375号关于委托县级住建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