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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012-75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石屏历史文化名城火车站一中片区保护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石屏历史文化名城火车站一中片区保护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说明

《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石屏历史文化名城火车站一中片区保护详细规划》草案已经石屏县人民政府委托云南汇景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即将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程序报批。在上报审批前,现依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0213日至2020227

公示形式:网上公示、现场公示

现场展示地点:1.石屏县古城区老州衙门口;2.文化公园广场;3.县住建局办公楼门厅。

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请市民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至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寄地址为:石屏县异龙镇喜燕街66号;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pjsj547@sina.com。联系电话:0873-3064999(传真同号),14787824924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0228日下午5点。

二、规划编制内容简介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2008年云南省和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4年住建部发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5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为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需编制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保护详细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20156月我县委托云南汇景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和《石屏历史文化名城火车站一中片区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单位随即开展资料收集,深入细致的现场踏勘、走访调研,并多次进行部门座谈。

201511月规划方案编制完成,20151117日经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编制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2019523日由石屏住建局组织《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和《石屏历史文化名城火车站一中片区保护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并顺利通过评审,会后编制单位依据专家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三)《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和范围

石屏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期限与在编的《石屏县城总体规划(修编)》一致,即规划远期至2035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国家公布划定的石屏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范围,规划面积约40.72公顷,历史街区覆盖了石屏古城墙围合的内城,具体范围东、南以环城路为界,西至云泉路、文华街,北部以环城北路为界。

2.石屏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①滇南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原汉文化融汇发展、中央王朝由北向南经营云南历史进程的历史见证。

②滇南近代工商矿业高速发展反哺故乡发展的典型代表。

③重教兴文,人才辈出,享有“文学南滇第一州”美誉的文献名邦。

④历史格局留存清晰完整、真实,展示现了明清以来滇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背景下古城聚落真实完整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较高的多学科综合研究价值。

3.保护区划

本次规划以《石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依据,结合街区现有历史遗存及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规定要求,适当调整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范围。

核心保护区范围:规划将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较为集中,历史空间格局保存较为完整的区域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包含北正街为民巷回民巷竺家巷观音寺巷——环城南路白家巷土主庙街小炉匠巷张家巷东正街东后街——协天宫巷正街铺田家巷等街巷合围的区域,面积约23.26公顷。

核心保护区保护要求:1)严格保护现有传统街巷格局、古建、民居和环境,严禁任何有碍的施工、迁移活动;(2)修缮时应按原样恢复,整旧如故,原汁原味;(3)整修或拆除区内影响传统风貌的建、构筑物;(4)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任何建构筑物。对有重大历史影响力,并有详尽史料记载的损毁历史建筑,可进行原址复建。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规划将石屏古城城墙以内,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7.46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1)保护区内传统建筑和街巷格局、风貌与环境;(2)对与传统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应进行整治改造;(3)对建筑质量较差、搬迁企事业单位、环境风貌同老城不协调的区域进行改造,新、改建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形式、色彩应符合历史文化街区风貌要求;(4)可依据史料记载,通过清理拆除不协调建筑,原址原貌恢复部分历史上的重要公共建筑。

建筑保护与整治:通过对规划区现状建筑风貌的评价分析,针对不同的建筑类型分别采取修缮、维修改善、整治改造及拆除4种方式对规划区建筑进行保护与整治。

保护修缮建筑主要为文保建筑、三普文物建筑、价值较高历史建筑,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进行修缮复原。文保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与《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规划要求保持原样,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迹。

三普文物及价值较高历史建筑,建议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或列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按照《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执行,设置保护标志,建立保护档案,在修缮时不得影响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维修改善建筑主要为传统风貌建筑及一般历史建筑,应参照国家及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相关法规和办法进行维修改善。保持和修缮其外观风貌特征,对整体结构进行加固和更换个别构件;适当疏解居民住户,降低人口密度;清理拆除违章搭建设施,恢复传统院落空间格局;完善室内卫生配套设施,提高居民居住生活质量水平,满足现代社会发展需求。

整修改造建筑主要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清理拆除现代外墙砖、大玻璃窗、石棉瓦、彩钢瓦等外装饰和临时搭建设施;建筑高度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应进行平屋顶改造为传统青瓦坡屋顶;建筑外墙面可采用传统谷糠泥或类似传统土黄色的涂料粉饰;建筑高度超过规划要求的应进行降层,再进行立面改造。

建筑高度控制:1)核心保护区不得超过2层;(2)建设控制区以2层为主,局部3层;(3)除复建外的新建建筑一层檐口高度≤3.3米,二层檐口高度≤6.3米,3层檐口高度≤8.5米;(4)临历史街区四个主要出口区域建筑不宜超过2层,檐口高度≤6.3米。

(四)《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云南省石屏县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划定的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为基础(40.72公顷),并将石屏古城东、南两个入口区域纳入规划区进行规划控制。具体范围西北以环城路、云泉路为界,规划区范围总用地42.32公顷。

2.规划区发展定位

状元故里·文献名邦

石屏人杰地灵,以文化盛敷、人才辈出而享誉滇中。以云南唯一状元袁嘉谷为代表,涌现出许多著名人物,流传下来诸多文献资料。

滇南民居博物馆

保存完整的龟城格局;以州衙(云南唯一完整保存的州衙)为代表的礼制建筑保存集中而完好;大量汉传统合院民居是中原文化与民族文化相互融合后在建筑上的代表,是云南晚清民居建筑艺术的精品。

3.用地布局调整

石屏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用地以居住用地为主,以商业服务用地为辅,以文物古迹用地为核心,用地功能上首先将建筑工程队、房地产公司、木材公司、木材公司、生资公司、食品公司等单位从规划区内迁出,对其功能进行适当调整,形成具有生活居住、旅游、住宿、餐饮服务、购物休闲、文化体验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型用地。同时对现有文物古迹用地进行功能更新,植入展览、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

4.建筑的保护和改造整治

通过对规划区现状建筑风貌的评价分析,规划结合保护区划,分别采取修缮、维修改善、整治改造及拆除4种方式对规划区建筑进行保护与整治。

历史街区建筑保护与整治一览表

序号

建筑类别

面积(M2

比例(%

1

保护修缮建筑

100708.80

23.25

2

维修改善建筑

169064.20

39.03

3

整修改造建筑

56056.45

12.94

4

保留建筑

9896.05

2.28

5

拆除建筑

87798.47

20.27

总计

433149.1

100

5.功能分区及重要节点规划

规划结合石屏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遗存及其分布,通过街巷空间的梳理和建筑的保护与整治,突出街区历史空间景观和风貌特色,并形成“两区、两轴、一带、多节点”的空间结构。

两区:文献博览区、市井商业区。文献博览区位于核心保护区内,西正街以北、田家巷与为民巷之间。该区域以州衙、书院、文庙等礼制建筑为核心,周边聚集了以李恒升故居、张正堂故居、朱家花园、陈力知故居、余家大院、张家大院为代表的多个文人故居院落,是石屏“文献名邦”重教兴文及文人名士故居游览的集中区。市井商业区传统街巷空间保存完好,主要包含南正街、银匠巷、卖香巷、诸天寺街、卖麻巷、观音寺街等传统商业街巷;片区内以传统合院民居为主,包含了袁嘉谷、许贺来、陈履和等名人故居和大量传统合院民居,部分临街民居还保留了传统铺台;此外,沿街巷分布有观音寺、武庙(遗存大门)、诸天寺(遗存大殿)等历史建筑。纵横的传统商业街巷和大量传统合院民居,是石屏商业历史文化和市井生活的主要体验游览区。

两轴:东、西正街休闲商业轴和南、北正街文化商业轴。西正街是居民和游客西向进出街区的主要通道,街道相对宽阔,商业集聚,并串联了多个公共开放空间节点,以商业和旅游服务为主,兼具室外休闲和文化展示功能。起于文城街,止于环城东路的东正街,是居民和游客东向进出街区的主要通道。东正街现状整体保持了传统街巷空间尺度,沿街保留了较多传统合院民居、传统商业铺台以及传统商号(如“昌源号”、旧钱庄等)。规划保护东正街的空间格局,保留现有青石板铺地,提升现有临街商业服务档次,增加旅游服务功能,恢复传统商号,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增设室外休憩设施和绿化,再现传统商业街道的繁华气息。

起于环城北路,止于西正街文庙,是居民和游客北向进出街区的主要通道。现状整体保持了传统街道空间尺度,沿街建筑以商业、民居合院和文庙礼制建筑群为主。规划以商业和文化展示为主要功能,展现传统商业街道景象和浓郁的文化气息。起于文庙,止于环城南路,是居民和游客南向进出街区的主要通道,沿街串联了袁嘉谷故居、丁兆冠故居等名人故居以及城隍庙(已毁)、武庙(已毁仅存大门)、土主庙(已毁)等宗庙遗址,南端有明代保留至今的云台门,铺装灰色石板,整体保持了传统街道空间尺度。规划以文化展示和商业为主要功能,是展现石屏传统商埠集贸和民俗风情的主要轴线。

一带:护城河滨水休闲带。护城河源于古城西十里处的赤瑞湖,环古城西南流入东郊异龙湖。规划保持护城河现状流向格局,对靠近古城侧车行道改造为传统铺装步行道,并将护城河街区方向拓宽至5米,提升蓄水高度,拆除栏杆,结合沿河单位大院的连片改造和功能更新,形成集商业、休闲、历史记忆展示于一体的滨水休闲带。

多节点:两区、两轴之外现存文保单位、重要历史建筑,复建及新建的历史建、构筑物和传统合院建筑。主要历史文化节点包含大魁阁、三元宫、石屏风、北极宫、二十四天井、通明宫、协天宫以及名人故居。上述节点结合现状条件,分别采取保留更新、重建恢复、遗存展示、遗址记忆的方式进行打造展示。

保留拓展型节点:对保存完整的重要历史建筑,在保护修缮前提下,拓展旅游参观功能,包含石屏风以及以段若初宅为代表保存完好的名人故居。

重建恢复型节点:对历史价值较高、能结合拆除建筑原址恢复的二十四天井,结合史料记载恢复重建,延续建筑文化脉络。

遗存展示型节点:对没有复原条件再现历史格局的建筑遗存,如大魁阁(仅存间架房顶)、通明宫(现存牌坊、大殿及东部耳房)和三元宫(房屋几经修葺,面目大改,仅存中殿)进行保护修缮,整治遗址周边环境,植入旅游参观或公共活动功能,焕发遗址活力。

遗址记忆型节点:对已完全消失、并且没有条件恢复的历史建筑,如北极宫和协天宫,通过原址树立石碑、标示牌等方式,展示遗址历史。

6.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建筑面积一览表

序号

建筑类

建筑总面积M2

百分比(%

1

修缮建筑

100708.8

23.91

2

维修改善建筑

169064.2

40.14

3

整修改造建筑

65395.37

15.53

4

新建建筑

75800

18.00

5

保留建筑

9896.20

2.35

规划总建筑面积 

421150.63

100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规划用地面积

423200

2

地上建筑面积

414000

其中

公共建筑面积

302215

居住建筑面积

111785

地下建筑面积

46220

3

建筑密度

%

51.85

4

容积率

 

0.98

5

建筑平均层数

1.89

6

绿地率

%

4.21

居住人口

8000

7

居住户数

2667

8

拆建比

 

10.88

(五)《石屏历史文化名城火车站一中片区保护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位于石屏古城环城路外西北角,该区域为《石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包括火车站及石屏一中片区,该片区是石屏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片区内的石屏一中和石屏火车站分别承载着从清末民初以来石屏文化教育和近现代工业文明发展兴衰的历史。片区内除一中和火车站外,还有马店和许多清末到民国年间遗存的民居建筑等,是石屏古城不同时期发展变迁的历史见证。

规划范围东、南以环城路为界,西至云泉路,北部以石屏一中为界,规划范围总用地约18.13公顷。

2.发展定位

通过对规划区文物古迹的保护修缮和整体风貌的整治改造,以及古城配套服务功能的修补完善,使该片区成为古城北部展现石屏传统文化教育、近现代工业文明历史成就的文化游览、休闲体验的功能片区。

3.用地布局调整

规划区用地以米轨公园和教育用地为主为主,以居住用地为辅,配套适量商业服务用地,用地功能上首先将百货公司、土产公司、生资公司、运达公司等单位从规划区内迁出,对其功能进行适当调整。将现状百货公司用地转换为米轨文化及艺术家工作室和创意集市;重新利用石屏米轨和火车站,开通观光游览米轨火车,连接异龙湖、建水古城等旅游景点;通过置换用地结合古城西、北主出入口分别布置社会停车场。西城门入口原工商银行地块规划为游客中心和广场用地。形成具有生活居住、旅游咨询、停车、餐饮服务、文化体验等综合功能区。

4.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改造

通过对规划区现状建筑风貌的评价分析,规划结合保护区划,分别采取修缮、维修改善、整治改造及拆除4种方式对规划区建筑进行保护与整治。

建筑保护与整治面积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面积(M2

比例(%

1

保护修缮建筑

7357.91

5.38

2

维修改善建筑

29496.26

21.55

3

整治改造建筑

55668.99

40.67

4

保留建筑

9293.29

6.79

5

拆除建筑

35064.07

25.61

总计

136880.52

100

5.功能分区及重要景观节点规划

规划结合该区域历史遗存及其分布,通过街巷空间的梳理和建筑的保护与整治,突出石屏自古重教兴文、云南人民自主筹资修建的中国第一条民营铁路近现代工业文明的历史文化特色,并形成“两区、多节点”的空间结构。

两区:米轨文化公园景观区和珠泉街商业街区。

米轨文化公园景观区:该保留了石屏火车站、站场、机修房、水塔等构筑物及完整的米轨铁路,是石屏个碧石铁路历史文化的集中展示区,以个碧石米轨铁路展示体验、休闲、文化创意为主要功能,也是城市的开放公园绿地。主要节点有。

珠泉街商业街区:该区域是清末至民国时期石屏古城西门外廓商业繁华的街市区。通过对规划区历史上留存下来的马店客栈进行维修和内部设施改善,开展民宿客栈、特色餐饮等旅游接待服务。临街建筑通过保护修缮和整修改造,恢复传统商业铺台、增设餐饮服务铺面。深入挖掘并承袭传统老字号和商号,采用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招牌、旗幌,营造传统商业街氛围。

多节点:石屏火车站、米轨公园、创意工坊(原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石屏一中、西城门和北城门古城入口节点。

石屏火车站:规划对石屏火车站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对火车站沿车站大街两侧多栋体量较大的风貌不协调建筑进行拆除。功能上,将个碧石铁路的历史文化在火车站建筑内及站台上进行展示,打造个碧石铁路博物馆,并结今后恢复运营的米轨观光旅游列车,增加旅游交通集散功能。火车站广场以铺装为主,绿化为辅,是休憩观景和仪式活动的主要场所。

米轨公园:对米轨铁路进行保护,对站场内破损严重的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按照原样修复,在主要人流聚集的站台铁轨、入口区和设施节点增加硬质开敞空间,作为公共活动及主要场所。增加站场绿化植被,沿铁轨增设与米轨铁路、火车、铁路建设相关主题的景观元素,形成米轨记忆主题公园。

创意工坊(原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位于珠泉岔街,规划保留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传统风貌的仓库与办公建筑,改造3栋风貌不协调建筑,拆除临时搭建,清理入口杂物,对内部院落进行铺装改造并增加绿化。建筑内植入艺术家工作室、艺术品展厅、休闲商业等与寸轨铁路相关的文化创意功能,让寸轨铁路历史文化与现代艺术结合,得以传承展示。

石屏一中:石屏一中从大门、二门、企鹤楼、三佛殿到准提阁采用中轴对称、多进院落布局,具有典型的民国时期中西文化融合的特色,建筑群落整体保存完好,建筑造型独特新颖、别具一格,是石屏重要的历史文化标志性景观建筑,是石屏古城充满灵性与文化气息的毓秀之地。规划通过对其进行整体的保护修缮,作为石屏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教育兴旺昌盛历史的展示。

西城门入口节点:规划拆除西城门北侧运达公司和工商银行大体量的砖混建筑,结合西城门入口布置停车场、人流集散广场和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采用石屏合院民居的传统布局和建筑风格特色。

北城门入口节点:规划拆除石屏县粮油贸易公司与古城风貌不协调建筑,结合北城门入口布置停车场和人流集散广场。

6.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建筑面积一览表

序号

建筑类别

建筑面积(M2

比例(%

1

保护修缮建筑

7357.91

7.05

2

维修改善建筑

29496.26

28.26

3

整修改造建筑

55668.99

53.33

4

保留建筑

9293.29

8.9

5

规划新建建筑

2567

2.46

总计

104383.45

100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规划用地面积

181300

2

地上建筑面积

108167

其中

公共建筑面积

69452

居住建筑面积

38715

地下建筑面积

46220

3

新建建筑

2567

4

建筑密度

%

27.98

5

容积率

 

0.60

6

建筑平均层数

2.13

7

绿地率

%

27.91

居住人口

8000

8

居住户数

2667

9

拆建比

 

1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