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027-087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59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1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