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下达了石屏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要求我县年内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4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棚户区改造房屋200套;并要求我县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项目分配比例达到90%以上,2014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项目分配入住比例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