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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03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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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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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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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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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2017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人员公示通知
根据建设部第162号令《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住房真正有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关怀,现对我县2017年新增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03月28日至2016年04月11日,公示期15天。公示期间,如反映保障家庭情况不实的,可向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3)4901256。经调查举报属实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保障资格。
附:石屏县2017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人员公示名单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03月28日
附件【2017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人员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