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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21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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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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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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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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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1期)
近期,红河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糕点、酒类、餐饮食品等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9批次,涉及产品为糕点、酒类、餐饮食品等,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等指标。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屏车记包子店销售的酸菜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石屏县永福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鑫顺祁食品(云南)有限公司生产的切片面包(蓝莓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石屏县文惠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散装麦子酒52°,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四、石屏县文惠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散装甘蔗酒4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
1、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附件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附件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附件1: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