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24期公告如下:
检测依据:受检测样品所检测项目符合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要求。
检测项目: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
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1.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91115-食用农产品(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