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1)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石屏县融媒体中心:
你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法定代表人: 高淑媛)《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准予你单位所属的石屏县广播电视台等一个媒介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
(如你单位认为本通知书侵犯你单位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石屏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