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9期公告如下:
检测依据:受检测样品所检测项目符合整顿办函[2010]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检测项目: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
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相关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71127-食用农产品(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