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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5-0037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石屏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单位遴选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关部署,通过项目补贴农户,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石屏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作业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一、遴选服务主体条件要求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 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作业机械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 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目标任务及内容

全县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实际面积43500亩,按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后完成任务面积14460亩(综合托管系数:机耕=0.33×服务面积;机种=0.26×服务面积;机防=0.13×服务面积;机收=0.26×服务面积)。项目实施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自愿选择服务主体前提下,引导农户对集中连片土地统一接受耕、收两个环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重点聚焦支持粮食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托管服务,对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要高于60%,项目要求本年12月全部实施完毕。

(一)机耕项目

1.小麦机耕。服务实际面积13500亩,财政补助农户26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351000元。服务标准:包含机械耕犁和耙地,无漏耕埂块。

2.玉米机耕。服务实际面积10000亩,财政补助农户26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260000元。服务标准:包含机械耕犁和耙地,无漏耕埂块。

3.马铃薯机耕。服务实际面积5500亩,财政补助农户26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143000元。服务标准:包含机械耕犁和耙地,无漏耕埂块。

4.红薯机耕。服务实际面积4000亩,财政补助农户26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104000元。服务标准:包含机械耕犁和耙地,无漏耕埂块。

5.水稻机耕。服务实际面积2000亩,财政补助农户26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52000元。服务标准:包含机械耕犁和耙地,无漏耕埂块。

(二)机收项目

1.小麦机收。服务实际面积6500亩,财政补助农户20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130000元。服务标准:脱粒杂质小于5%并装袋,秸秆经过机械粉碎。

2.水稻机收。服务实际面积2000亩,财政补助农户20元/亩,共使用项目资金40000元。服务标准:脱粒杂质小于5%并装袋,秸秆经过机械粉碎。若农户对稻草有其他用途的可根据农户要求进行机械脱粒后捆绑处理。

三、报名遴选方式

(一)报名方式。报名参加遴选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请登录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网 址https:/yngdlzmpz.yndkch.com:10900/agricultural-coop#signln,),在主体库填报服务主体基本信息、服务情况、农机手信息和农机信息,并在平台提交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二)主体遴选。服务主体填报主体库信息,经乡镇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提交,县农科局通过集体研究或专家评审等形式,公平公正遴选服务主体,每个项目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家。遴选结果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项目服务主体名单。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政策改革与经济合作科提出。联系电话: 0873-4853657 。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