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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136-67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安委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

   为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区重大爆炸事件和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教训,认真贯彻《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硝酸铵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港口堆场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20]16号)和《红河州深化硝酸铵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港口堆场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县安委办通知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工作,对硝酸铵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堆场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治理,并对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任务“两个清单”,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整治到位,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相关部门对石屏县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排查,目前,暂未发现硝酸铵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