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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274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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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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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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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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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石屏县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石屏县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草案)听证。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下午15:00;
地点: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人
余永生 县发改局局长
后颖竹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雄伟 县发改局价格收费科长
(二)消费者代表
张家福(洪福园) 李永国(聚一品酸汤鸡)
王 泽(阿艳米线) 王 星(东兴酒楼)
丁 义(老毛牛肉馆) 杨文梅(飘味香米线)
姚 刚(望海楼) 雷 清(县教体局)
刘建伟(石屏供电局)
(三)经营者代表
朱成卫(县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站)
(四)政府部门和其他人员
李 捷(县人大办) 杨春祥(县政协办)
黄 睿(县政府办) 何建军(县财政局)
丁 境(县市场监督局) 杨志雄(县住建局)
周荣华(县卫健局) 杨 帅(县工商联合会)
马海燕(州生态保护局石屏分局)
(五)旁听代表
叶 智(石屏县环清公司)
李 龙(石屏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成本测算情况
因餐厨垃圾处理厂还在建设中,未正式投运,无法开展成本监审,只能采取成本测算的方法。本次本成测算主要是依据《石屏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测算出收运处理1吨餐厨垃圾的成本为260元。
四、定价标准
石屏县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草案)
类别 |
面积m² |
日均2桶(100kg,含2桶)以内(元/月) |
日均2桶(100kg)以上 |
一般餐馆经营户 |
50以下 |
300 |
7元/桶 |
51-300 |
400 |
7元/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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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以上 |
460 |
7元/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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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 |
420 |
6元/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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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经营户 |
500以上 |
结合当月实际产生餐厨垃圾的量,由双方协商,可选择按桶收6元/桶,也可选择按每平方米面积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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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自行收运到处理厂 |
220元/吨 |
收费范围: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餐厨垃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单位。
特此公告。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