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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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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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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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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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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老旭甸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2.建设单位: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生产规模:30万吨/年;
5.矿区面积:1.0511kkm²;
6.建设地点: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老旭甸村;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老旭甸村;
3.联系人:段纯彬
4.电话:1*******60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名称
1.编制单位:云南景太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西路13号2幢4单元2层202号;
3.联系人:黄梅;
4.电话:1*******041;
5.电子邮箱:10695130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将公众意见表反馈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中。
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