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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1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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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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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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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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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屏县仁寿村造林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屏县仁寿村
造林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石发改〔2020〕129号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报送的《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请批复石屏县仁寿村造林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石林草发〔2020〕6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异龙湖北面山石漠化较为严重,且属于石屏县县城面山,影响了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总体布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针政策,努力把异龙湖建设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湖泊。按照“石屏县美丽湖泊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需要对石屏县异龙湖北面山造林,实现生态景观绿化示范,引领全县乡村绿化建设。因此,项目实施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石屏县仁寿村造林示范点项目(项目代码:2020-532525-02-01-060486)。
三、项目建设单位: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法人代表:周进军。
四、建设年限:2020年10月-2022年10月(完成种植后管理2年)。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地点:石屏县异龙镇大水村委会仁寿村。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
石屏县仁寿村造林示范点项目建设规模300亩,造林树种为黄连木、清香木、紫荆、红河榕、黄花风铃木、木棉和三角梅7个树种,并铺设登山步道,安装林木养护手动滴灌等设备。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8026428.36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
九、项目节能、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等应按国家及省州相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见附件2)
九、项目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见附件1)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建设。
附件:1.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