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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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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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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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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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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屏县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发改〔2021〕1号
石屏县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给予批复石屏县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可研报告的请示》(石水发〔2021〕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石屏县由于雨污分流不彻底,作为县城雨水排口的青鱼湾排灌渠受到极大的影响。该项目的建设,能够提高青鱼湾排灌渠的水质,一定程度上解决排灌渠的雨污混流状况,缓解周围农户从异龙湖提水灌溉的情况,对节约水资源、改善环境生态有积极的作用,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石屏县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101-532525-04-01-187322)。
三、项目法人单位:石屏县水务局。法人代表:白韬。
四、建设年限:2021年2月-2021年4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模式:EPC总承包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七、建设地点:青鱼湾排灌渠起点及青鱼湾排灌渠沿线。
八、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排灌渠水处理工程和青鱼湾排灌渠淤泥清理工程。其中排灌渠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 3万m³/d,采用雨污合流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具体工艺为格栅- 气浮-农灌。进水水质设计为平均 COD 含量 350mg/L,最高不超过 400mg/L,使来水中 COD 及 SS 浓度稳定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中旱作物水质标准值。青鱼湾排灌渠淤泥清理工程:清淤量约为 6000m³。
九、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75.73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上级补助,不足部分自筹和多渠道融资。
十、项目节能、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等应按国家及省州相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见附件2)
十一、项目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见附件1)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建设。
附件:1.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