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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22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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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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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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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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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异龙湖保护治理 生态搬迁安置(坝心)一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生态搬迁安置(坝心)一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发改〔2021〕27号
石屏县坝心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给予异龙湖保护治理生态搬迁安置(坝心)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经研究,同意异龙湖保护治理生态搬迁安置(坝心)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通过对石屏县坝心白浪、老街、海东3个村委会进行生态搬迁,不仅保护了异龙湖,又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形成秩序稳定、村容村貌整洁、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的安置点。既可以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又可以促进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的建设,能够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实属必要。项目的实施,对异龙湖保护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名称:异龙湖保护治理生态搬迁安置(坝心)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103-532525-04-01-598747)。
三、项目建设单位:坝心镇人民政府,法人罗健珂。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点:石屏县坝心镇政文路54号。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7.35亩,房屋138间,总建筑面积41873平方米,道路面积 6185.75平方米;2、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广场及铺地、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卫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2100万元,其中搬迁户自筹8374.64万元,政府投资3725.3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
八、建设期限:58个月。
九、原则同意本项目的招标方案,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十、抗震设防按规定执行。
十一、根据国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合理用能标准。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