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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资源
  • 索引号
    20240913-172845-83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08
  • 时效性
    有效

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

  征收土地预公告

  石政征预公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石屏县宝秀镇茴水村民委员会他布依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村民小组。详见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0.3201公顷。

  用途:能源基础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3日由石屏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石屏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附件: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附件【35kV裴尼输变电工程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