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80954-361
-
发布机构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08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湖滨篮球场管理规定
为做好湖滨篮球场管理,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健身场地,特作如下规定:
一、湖滨篮球场管理权属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二、各机关、社会团体举办训练、竞赛等活动,应提前与县教育体育局联系,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三、湖滨篮球场每天08:00—21:30对外开放(雨雪天气和其它特殊情况酌情关闭),举办各级赛事期间不对外开放。非开放时间严禁进入场内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四、湖滨篮球场仅限于开展篮球项目相关活动,赛事活动除外;
五、湖滨篮球场为硅pu塑胶地面,进入篮球场需穿着软胶平底运动鞋,严禁穿足球鞋、皮鞋、高跟鞋等硬底鞋入场活动;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入场,严禁将烟头或火种抛入塑胶场地,场内禁止吐痰、吐口香糖和乱扔杂物等行为;
七、严禁酒后进入篮球场,儿童进入篮球场须有成年人陪伴;
八、严禁各类交通工具、宠物入场;
九、严禁攀爬、翻越护栏入场,破坏场地、设施加倍赔偿;
十、入场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自行负责,县教育体育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