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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资讯
  • 索引号
    20240913-181232-83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2-2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石开组办〔2019〕5号

 

 

 

  

  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雨露计划”资助资金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红开办〔2019〕7号)要求,结合《石屏县“雨露计划”实施方案》(石开组〔2018〕4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资助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高职)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资助标准:按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红开办〔2018〕63号)要求,资助标准为3000元,其中,东西协作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

  二、申请程序

  (一)全员参与,广泛宣传

  各乡镇、各位挂包干部、各驻村工作队员、各村委会干部利用进村入户、电话、微信等媒介,以不少一人,不漏一户为原则,宣传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均得到资助。

  (二)明确程序,积极申请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通过“石屏县建档立卡学子群”(群号:338482326),自行在群文件下载《石屏县雨露计划学生申请表》,也可以到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各乡镇领取该表,认真填写,并按要求完成学校意见、盖章等程序,于3月12日前把原件交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时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石屏县建档立卡学子群”里面下载《石屏县雨露计划申请学生统计名册》,填写后交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何丽梅老师汇总,县教育局对学生上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后,把受助学生名册(汇总表)及申请表提交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对其建档立卡身份等进行核实,加盖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公章。最后,县扶贫办对受助名册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发放资助金。

  特别说明:本着便民、经济原则,各位同学一是填好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可以扫描,通过QQ发扫描件给联系人,统计名册只交电子版。二是银行(一卡通)账号请提供建设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账号、确保资助金快速兑现。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动员。各职责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雨露计划资助政策和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雨露计划扶贫行动的氛围。

  (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尽其责,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排查摸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目前是否还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其就读的学段是否符合资助条件。认真核定享受资助对象,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补助到相关贫困家庭,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系地点:石屏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873-4845762,0873-4861061

  联系人:何丽梅(QQ:904021907)

  电子邮箱:904021907@qq.com。

 

 

                                   石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