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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资讯
  • 索引号
    20240913-182043-19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19
  • 时效性
    有效

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国家高度重视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11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举办培训的行为,通知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无证无照还在开展培训的机构。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培训机构由于证照不齐,办学定位不准确,经营不善等原因可能面临关闭停办的风险。请各位家长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就有关风险防范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择合法的培训机构

开办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县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到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登记。建议你在确定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时,选择证照齐全、依法登记的培训机构,并与孩子的班主任、老师充分沟通。

二、规范缴费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文件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由于培训费是培训服务的预付款,如果不按照这一规定缴费,一旦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等情况既无法退费、又提前终止办学时,将可能导致家长承担相应损失。如果你已向培训机构缴纳的费用还未结清,或缴费时限过长,请您及时与培训机构咨询并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负担,保障孩子人身安全,是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家长,请你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孩子健康、快乐、安全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