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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资讯
  • 索引号
    20240913-182058-11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05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石屏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全国高考期间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8日进行,我县设石屏高级中学考点。为确保高考期间进出考点道路畅通,减少有害噪声对考生的影响,让考生有一个安全、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7日—6月8日期间,在石屏高级中学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考试期间在考点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高考期间,禁止文化娱乐场所和市民家庭排放的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学生住宿酒店附近的文化娱乐场所在晚上停止营业。

  三、在高考期间,请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好通往高考考点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四、在高考期间,未经石屏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点。

  以上通告,各有关单位和市民必须严格遵守,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听劝阻,蓄意制造事端,干扰考试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县教育局 4857250   1*******958

  特此通告!

                       石屏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年5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