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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231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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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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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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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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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评审工作
为提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2022年5月18日,县医疗保障局按程序组织专家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评审工作,评审组由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相关工作人员及医院执业药师、临床医师组成。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医疗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评审组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红河州“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条件、评分标准,对我县提交申报资料的3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综合评分。对经营场所、执业药师注册及在岗情况、仓储环境、服务环境、管理台账等进行实地查看。根据评分情况及区域位置,拟定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石屏大药房、一心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石屏湖滨路连锁店为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下一步,我局将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待公示期结束按照工作程序将确认的“双通道”药店名单报上级医保行政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步公示配备“双通道”药品信息,畅通“双通道”服务渠道,早日让患者享受到国家医保谈判的质优价廉药品和便捷医保服务,让医保惠民政策更好惠及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