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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2448-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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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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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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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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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开展2017年学校卫生监督现场检测及综合评价工作
按照2017年红河州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要求,
我局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标准》(GB/T 18205-2012)要求,采取现场教学环境监测和查阅相关资料两种方式对各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主要围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预防控制、常见病与多发病、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环境、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多个方面的管理情况逐项进行了监督监测,通过对以上各个方面的检查、测量和计分,对各学校做出最后的综合评价。
从评价结果来看,所抽检的学校卫生管理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部分学校提供给学生饮用的桶装水索证不全;教室人均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课桌椅分配符合率不符标准;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不合格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卫生计生监督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整改落实。
通过此次工作,为改善我县学校办学条件及基本卫生状况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并有效推动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