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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91040-95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2022年上级补助石屏县福利彩票公益金1106.928万元,其中:中央投入61万元,省级投入625.528万元,州投入福彩公益金420.4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

    石屏县民政局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他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云南省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2022年度石屏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资金61万元使用情况

    (一)资助孤儿助学补助资金9万元,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

    (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资金2万元,用于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能力,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三)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50万元,用于2个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

    二、省级资金625.528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补助经费567.128万元,用于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的目标任务,补助新建、提质改造一批养老服务设施。

    (二)儿童福利类补助资金20.4万元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0.4万元,用于对2022年6月参加高考且进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20万元,用于资助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行动快、履职好、按照“一院一策”要求制定细化措施并启动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三)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38万元

    1.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3万元,用于对全县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实施火化补助。

    2.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25万,用于1个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3.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项目10万元,用于建设1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

    三、州级资金420.4万元使用情况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326万元,用于抓好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0.4万元,用于对2022年6月参加高考且进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

    (三)公墓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加快1个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石屏县殡葬服务能力。

    (四)殡仪馆设备购置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殡仪馆购置尾气处理设备、加快对陈旧落后、污染超标殡葬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

    (五)社工站建设补助资金24万元,用于乡镇社工站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石屏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定向使用、严格监督、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明确使用范围:扶老、助残、救孤、济困,项目及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社会福利机构倾斜。所有到位资金严格按照上报计划和下达程序,全数下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设专户管理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改变资金用途。做好各类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使用预算(结算),以确保项目顺利落实,资金发挥社会效益。

 

 

                                                               石屏县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