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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34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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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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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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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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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下达石屏县2023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补充公示(州级衔接资金)
石屏县财政局于2023年7月6日对《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3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2023〕5号)文件进行了公开,由于我县资金支付进度不达州级要求,按(红财农发[2023]89号文件调减我县州级财政衔接资金11万元(扶贫发展方向),2023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相应作了调整,公示州级财政衔接(扶贫发展)资金石屏县2023年项目管理费(第一批)项目资金由原来的21万元调整为10万元(详见附件)。
公开部门: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部门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35号(石屏县财政局);石屏县异龙镇钟秀街延长线(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4859754 ,0873-4845889。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示期限:长期公开
附件:
1.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3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2023〕5号)及其附件
2.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89号)
石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附件:红财农发〔2023〕89号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11万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