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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140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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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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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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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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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补充公示(州级衔接资金)
石屏县财政局于2022年6月10日对《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2022〕5号)文件进行了公开,由于我县资金支付进度不达州级要求,按(红财农发[2022]91号文件调减我县州级财政衔接资金46万元(扶贫发展方向),2022年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相应作了调整,公示州级财政衔接(扶贫发展)资金由原来的514万元调整为468万元(详见附件)。
公开部门: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部门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35号(石屏县财政局);石屏县异龙镇钟秀街延长线(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4859754 ,0873-4845889。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示期限:长期公开
附件:1.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2022〕5号)及其附件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91号)
石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附件1: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2022〕5号 ).rar】
附件【附件2:红财农发〔2022〕91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46万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