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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191033-022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社局就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全县务工人员及各企业的一封信

石屏县广大务工人员及各企业:

  大家好!当前,正值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各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大家也即将准备或正在陆续回到工作岗位,在此我们温馨提示:

  一、准备返岗的,请提前做好报备手续

  1.请您提前与企业联系,在了解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复工时间等事宜后,协商确定返岗时间,错峰出行。

  2.我县开通外出返岗农民工包车服务,请需乘车的人员提前1天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请报备并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温检测。

  (乘车时携带《外出务工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村委会审核盖章)、《外出务工人员体温检测证明》(乡镇卫生院出具)以及复工企业需要的其他材料)

  3.如外出务工人员需要,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证明务工人员身份、目的地、行程等信息。

  二、出行前,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

  返岗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减少或避免人员密切接触,避免在通风条件较差的场所停留。如遇疫情防控检测,请您服从指挥、主动报告情况、配合检测。如身体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到达务工地后,做好自我防护

  不参加聚餐、聚会等集体活动,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锻炼、合理饮食,保持健康心态。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为疫情防控贡献自身力量。

  四、需招聘职工的企业和需找工作的求职者,密切关注线上招聘信息

  当前,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全面停止现场招聘会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将线下活动转为线上服务。需招聘职工的企业可将招聘信息公告提供给就业局统一发布;广大务工人员可关注“就业彩云南”“红河人才网”“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查询就业岗位和登记就业培训意愿,或电话联系县就业局获取就业岗位信息,享受免费就业岗位推荐服务。

  五、受疫情影响,社会保险缴费有困难的企业相关保险可延期缴纳

  受疫情影响,社会保险缴费有困难的企业,在通过传真、邮件等“不见面”办理的方式向石屏县社会保险局和石屏县就业局报备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待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进行补缴。延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保险待遇。

  六、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给予稳岗返还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石屏县就业局咨询电话:0873-4853653

  石屏县社会保险局咨询电话:0873-4852173

  失业保险咨询电话:0873-4857477

  企业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873-4858504

  工伤保险咨询电话:0873-4852174



附件【外出务工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pdf
附件【外出务工人员体温检测证明(卫生院出具).pdf
附件【外出务工人员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