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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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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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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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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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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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石屏县2025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方案》《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等有关规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红河州润松劳务派遣管理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12人稳定就业3月以上,一次性岗位补贴7200元,按规定从上海援滇专项资金列支。
本次公示期自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止。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4850505,4853653;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