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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服务
  • 索引号
    spxrs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6
  • 时效性
    有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需要主动申请停发吗?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重新就业”是失业保险金法定停发情形,因此,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需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