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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242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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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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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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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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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张超代表:
您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已转交县财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县级财政安排宝秀镇工作经费共计146.9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9.65万元,社区、村委会、村小组工作经费86万元,纪委等其他工作经费21.34万元),除以上刚性工作经费外,由于我县县级财力困难,县级财政保障“三保”压力大,债务负担沉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无力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建议乡镇加强村委会农村户籍人员垃圾费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并就垃圾清运费用询价比较,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何萍 1376946XXXX)
石屏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