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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172442-33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石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忠富代表:

  你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吾邑扎至脚白母桥头灌溉沟渠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建议修建吾邑扎水库至脚白母桥头灌溉沟渠4.5千米。经查阅该片区2016年实施过农开项目,并且按照要求已经上图入库,不符合重新立项建设的条件,先纳入提质改造项目库,待以后做提质改造项目时在考虑,因此你的提案我局作为B类办理,没有覆盖到的地方,望你谅解。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涛 1388xxxxx34)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7日